作者:杨维俭
解放前的惠州女性,由于长期受封建礼教“男尊女卑”、“女人无才便是德”的影响,除了大家闺秀外,一般人家的女孩是难得有机会接受正规学校培养教育的。当时家长们的心理普遍存在重男轻女倾向,认为女孩子只需略懂一些文化知识,具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能够应付一下日常生活需要便可以了。能供她到高中念书已非常难得,念大学就更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至于出生于劳动人民家庭的女孩,因家境贫穷而终生未受过文化教育的文盲大有人在。因此,在那个年代 ,惠州城内女性的文化程度普遍比男性偏低,甚至其中很多还是文盲。这些女孩长大后,因文化水平低,又无技术专长,要想在社会上找份工作,真是困难重重。但是为了生活,她们不得不找一些偏门职业谋生。所谓“偏门”,指不需要什么文化程度,只是出卖个人劳动力,只要能赚取到微薄收入,足以维持或帮补家庭粗茶淡饭的简朴生活便可,那怕是最苦最累、又脏又臭的活,她们亦乐意去干。而这些“低微”、“下贱”的特殊职业,又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生老病死息息相关,因其社会地位低贱,且收入不多,男人们不愿干这些行业,无人与之竞争,这样便给惠州民间中下层社会中的中老年妇女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就业门路。特将其归纳为八种分述如下:
一、倒灰婆
所谓“倒灰婆”,是指专门为城市居民家庭住户清理粪便的老妇。在旧社会,因受经济基础和住房条件限制,惠州城内的居民,除富裕人家屋内设有简易厕所外,一般百姓家很少有厕所,日常大便只能跑公厕。当时公厕不多,女厕更少。遇到拉肚子或夜间如厕时,去公厕很不方便,为解决此一矛盾,城市居民每家均备有一、二个屎桶,放在睡房中近床尾一角,(住房条件较好的家庭,则摆放在专设的大便间内)。每次使用前先在桶内倒进一些草木灰垫底,便后再倒些草木灰覆盖,避免臭味发散。每隔三、四天便要清倒一次,惠州人美其名为“倒灰”。这时候“倒灰婆”便会按事前约定时间主动上门无偿为其倒粪,然后把收集到的灰粪用竹箩挑回家中的闲屋或利用空地搭个茅棚堆放起来,到一定时候便集中卖给郊区农民作肥料,从中赚取微利以维持家庭生活。
倒灰这个行业,既脏且臭,且收入不多,受尽世人歧视,一般男人及中青年妇女,根本就不愿意干此工作,因此它便成为一些没有文化的、五六十岁的老妇们的“专利”。这个行业一直延续到解放后60年代末期。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住条件大大改善,家家户户绝大部分均设有水厕,因而居民的“屎桶”便随之匿迹,惠州民间“倒灰婆”这个行业也自然消失。
二、“使婆”
在旧社会,惠州城内一些经济收入较为富裕的达官贵人、商业大亨等,均有聘请家庭佣人的惯例。这些做佣人的,大都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惠州人俗称为“使婆”,即供主人家全家老少、大小众人任意差遣、支使的女佣。
凡做“使婆”的人,均需长期食宿在雇主家中。其工作范围包括买菜煮饭、清洗衣物、打扫卫生、携带及照顾小孩起居饮食、接送小孩上学及放学、照料门户安全等家务劳动。其应聘者首先必须为人忠诚老实、绝对可靠;其次是要熟悉家务操作,掌握一些日常基本烹饪技术;三要会当保姆,能照顾好小孩;最后是工作责任心强、干活勤快、任劳任怨、对人态度和蔼。做“使婆”这个职业,虽然服务范围面宽,顾主要求较高,但生活待遇较好,按月付酬,收入有保障,只要工作表现良好,能取得雇主的好评和喜欢。逢年过节,主人家还会额外奖赏一些财物(如发给“红包”、添置几套新衣服及送给一些生活用品、食品等等)。所以,解放前“使婆”这个职业有很大的吸引力,中年妇女很乐意干这个工作。
三、“媒人婆”
“媒人”是封建社会盛行的一种职业。自民国成立以来,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提倡男女平等,我国女人在社会上的地位有所提高,自由恋爱并结婚渐成风气。但这仅局限在一些达官贵人的少爷、小姐们及部分知识界的青年男女,广大劳动人民尤其是农民,大多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盲婚。在解放前,男人享有特权,只要有钱,可以拥有三妻四妾;至于男女青年,其结婚年龄则不受法律限制,男的十六七岁、女的十四五岁,已是谈婚论嫁的时候;甚至才三四岁的男孩,也可以娶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为童养媳。所有这些婚事均得有人从中撮合。因此,从封建社会遗传下来的“媒人”这个特殊行业,便长盛不衰。这些做媒人的大都是五十岁以上的妇女,惠州人称为“媒人婆”。
当年惠州城内的“媒人婆”相当吃香,但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一要嘴巧。即口齿伶俐,能言善辩,凭其“三寸不烂之舌”,打动男女双方之心;二要心细。通过各种渠道,掌握每个求婚择偶男女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才能事半功倍;三要脑活(即脑筋灵活)。洽谈过程中,要善于察言观色,随机应变,看风驶舵;四要腿勤。要经常穿街走巷,主动串门,明查暗访,了解情况,不厌其烦。由于做媒人婆的要求较高,一般妇人很难做到,望而却步。平心而论,过去做媒人婆的,主观愿望都想成人之美,撮合男女双方美满姻缘,事成之后,能得到一笔丰厚的报酬。但亦有个别缺德者,为了讨好一方(主要是男方),谋取个人私利,因而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乱点鸳鸯谱误人终生幸福的,但这毕竟是少数。
至50年代末期,“媒人婆”这个行业逐渐消失。
四、“担脚婆”
凡专门从事以搬运为生的中青年妇女,惠州人称为“担脚婆”。
惠州地处东江中下游,还有西枝江在此汇合,水陆交通方便,商业繁荣发达。在陆路方面有公路直通广州,还有惠樟公路直达樟木头与广(州)九(龙)铁路接轨;在水路运输方面更是四通八达,东江上游,上至老隆(龙川旧县城)、河源、古竹、蓝口、观音阁、泰美、横沥、水口,下至博罗、东岸、石龙、新塘及广州;而西枝江则上至平潭、永湖、淡水以及平山、多祝等地,均有客、货电轮直航。抗战爆发后,惠州至广州,樟木头公路遭破坏而中断,但水路运输仍保持发展势头。当时惠州客商云集,货物运输繁忙,因而亦带动了搬运行业的发展。一些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家庭妇女,为了解决温饱问题,便纷纷走出家门投身搬运行业,当上了“担脚婆”。当年的“担脚婆”有两种形式:一是固定挂靠于那些规模较大的商铺行口,成为其基本搬运队伍,遇到大批货物起落时,便由她们负责搬运,按劳付酬,多劳多得。其中一些体积较大、比较笨重的机械设备和钢材、水泥、粮食、布疋、纸张等货物,因劳动强度大,则由身强力壮的男工搬运。另一种是临时搬运女工,个人单独操作,搬运一些零星、小量货物或行李。她们每天早出晚归,手拿一条竹担竿、一捆麻绳或一担竹箩,整天守候在轮船码头旁边,每当客、货轮靠岸后,她们便争先恐后跑上船去招揽生意。做担脚是一种重体力劳动,其先决条件必须是年富力强。其每天劳动所得虽不丰厚,但一日两餐亦勉强可以维持。
五、“担水婆”
解放前惠州城内没有自来水,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用水,除了部分街道设有公共水井及少数富裕人家在屋内空地打有水井外,绝大部分都是就近到东江河边、西枝江畔或西湖边挑水回来使用(当时西湖水质良好,是流动活水,可供食用)。一些用水较多的机关、学校、茶楼、酒馆、商店、旅馆以及那些缺乏劳动力的居民住户,均需雇人挑水使用。因此,挑水便成为当时一个比较稳定的就业门路。一些家境贫困的妇女便走出家门做了专职的“担水婆”。当年做担水婆的妇女,年龄约在30~50岁之间。她们每人均事先找到固定的雇主(固定三四间商铺或十多户家庭用户),并安排好时间(一般均在上午完成)。其报酬形式:一是按担计酬,当天结算兑现,互不拖欠(这种形式是对固定居民用户或临时用水住户);另一种是按月计酬,月终结算兑现(这种形式是对商铺、机关、学校等单位采用)。即根据用水单位每天用水量多少、挑水路程远近、劳动强度大小等,由双方协商价格按月付酬。如遇特殊情况,当月用水量大幅度增加的,则由雇主酌情补偿额外津贴。担水婆与用户经口头协议商定后,必须恪守信用,无论是夏日炎炎、骄阳似火,或是寒冬腊月、北风剌骨,都必须风雨无阻,保证其用水供应,不得有误。担水婆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生病或临时发生其他事故)不能出勤时,要负责临时请别人帮工。这个工种虽然辛苦,但其收入比较稳定,对家庭生活较有保障,所以很多家庭妇女均乐意去做。
六、“洗衫婆”
“洗衫婆”,顾名思义就是指专门帮别人清洗衣服、被帐的妇女。在旧社会,先见罗衣后见人,因此人们普遍对衣着比较讲究。富裕人家穿的是绫罗绸缎,一般人家起码亦得衣冠整洁,以免招人“白眼”。特别是那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员、中小学教师以及从附近各县或农村中前来惠州念中学的一些富家子弟们,都很注重衣着的形象。为图个人方便,他们宁可在其他方面省吃俭用,也舍得花钱请人洗衣服,并要求浆烫。因此,惠州的“洗衫婆”便应运而生,形成一种行业。但替人洗衣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一是用水方便、水源充足。因清洗衣物用水较多,其居住地址必须靠近江边、西湖边或附近有水井,才能解决其用水多的问题;二是有比较通风宽敞的晒晾衣物场地。如天台、天井、烂屋地、屋前地塘、空地等;三是保证服务质量,要确保衣物清洗干净,不留污垢痕迹。有的顾客要求浆烫衣物的,还需熟悉掌握浆烫技术(烫坏衣物需赔偿);四是“交货”及时,不得延误。从“接货”到“交货”,一般要在三四天内完成。在每年春季黄梅季节,经常遇到春雨绵绵,衣物很难晒干,则需用炭炉来烘干或用炭火烫头烫干,才能按时交货;五是讲究服务态度,要主动上门招揽清洗衣物的“货源”。
代人清洗衣物这个行业,表面看来似乎很简单,但要认真把它做好,也不容易。直至解放初期,还有不少人在做这一行。
七、“奶婆”
专门用自己的乳汁为人喂养婴儿的中、青年妇女,古代称为“乳娘”,惠州人称为“奶婆”。
“奶婆”这个特殊行业,古已有之,民国时期仍大有人在。抗战期间,惠州城四次沦陷,百业萧条,民不聊生,有些家境贫困的青年妇女,因生育儿女无法供养,为了减轻其丈夫的经济负担,解决生活窘境,往往分娩后不久便忍痛将亲生骨肉卖给那些无生育能力的富裕人家做儿子或嫁出去当童养媳,自己则出来给人当“奶婆”。那时候需要请“奶婆”的雇主不外两种人:一是家境富裕、产妇贪图安逸的;二是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因产妇分娩后身体虚弱、无乳汁喂养婴儿的。这些雇主请“奶婆”的条件亦有一定的要求:首先要求其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及传染病史;其次是要五官端正,外貌俊俏,最佳年龄在三十岁左右;三要乳汁充足,能保证婴儿哺乳的需要,并具有哺育、照顾婴儿的实践经验。由于“奶婆”大都在雇主家食宿,为了保证其优质人乳的供应,促使被喂奶婴儿的健康成长,雇主每天均备有营养丰富的食品及上乘的靓汤供其饮食享用,并按月付给比较丰厚的报酬,使其能全心全意哺育好婴儿。在哺育期间内,只要婴儿身体健康、长得活泼可爱,获得雇主的欢心,还会额外给予奖赏。所以很多做奶婆的,把婴儿带大后仍与雇主保持联系,虽无血缘关系,但有哺育之恩,彼此视同亲戚来往,孩子长大后有的还认其奶婆为契娘。
八、“买水阿婆”
解放前,惠州城内有一种专门为死人服务的特殊职业,一般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年妇女,惠州人称为“买水阿婆”。
在旧社会,惠州没有殡仪馆,按惠州旧习惯,家中的老人或中年人去世后,第一时间便要将死者尸体抬走,安放在祖屋祠堂或自己家中大厅一角(按男左女右安放);接着死者的儿孙则要全部剃光头发,头上戴上白布条,死者的妻子、女儿及媳妇,则全部要披头散发、披麻带孝。然后,请个“买水阿婆”率领其长子、长孙向家族中的长辈下跪叩头报丧(如死者是女性,还需专程到其娘家报丧)以及“买水”。所谓“买水”,就是由“买水阿婆”率领死者的儿孙们,由其长子双手捧着一个小瓦盅,走到附近江边去,将事先准备好的几个铜仙(或铜钱)撤到江心去,将小瓦盅装满江水回来给死者洗脸(“买水阿婆”亦由此而得名)。最后,便与死者换上新制的寿衣、寿裤、寿袜、寿鞋,戴上寿帽或寿花包(女性用)。整理完毕,便将尸体入殓(放进棺材)。如死者是女性,还需等到其娘家亲属到场与遗体告别后才能入殓。到此为止,“买水阿婆”的任务便算完成。以后就是“打斋”(做法事)超渡亡灵、出殡安葬等事宜。由于“买水阿婆”这个职业是直接跟死人打交道,所以其胆量要特别大,不信邪、不怕鬼、不怕脏,一般胆小怕鬼的妇女均心存畏惧,是绝对不干的,因此,便成为少数人的“专利”,无人与之竞争。解放初期,这个特殊职业仍然存在,随着殡仪馆的设立,惠州“买水阿婆”这个传统职业再也看不见踪影了。
作者单位:惠州市第二轻工业总公司
(原载于《惠城文史》第二十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