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国土资源信息服务体系
以国土资源信息服务体系为中心,整合目前分散的服务信息化成果,包括门户网站、信息交互系统和公众服务系统等,为社会用户提供智能、简便、高效的国土资源信息服务。国土资源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门户网站与电子交互系统的完善,服务体系采用门户网站和信息交互系统相结合的内外信息服务模式。
继续完善门户网站,丰富网上办事的各种服务内容,加强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和网上办事。作为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政策宣传的重要阵地、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继续推进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
着眼于未来发展,深入挖掘为用户提供服务的信息交互手段,例如:网络、触摸屏、手机和声讯等方式,为用户提供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说明、业务申请、自主预约、过程查询、结果公示等服务。
同时,做好统一的市-区门户网站,将县区门户网站的建设纳入到整个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来。重视服务推广和应用,真正起到政府和民众的桥梁作用。
五、构建国土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国土资源信息共享平台是基于"数字框架"共享服务平台,在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基础上,统筹规划、房产、税务、公安、民政等各部门的国土资源信息应用,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和公众网,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国土资源信息共享服务。
积极探索部门间国土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在现有"数字框架"基础上进行应用改造,建设国土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面向不同部门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信息共享服务产品,创新国土资源信息共享服务新模式。
充分研究国土资源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交互机制,基于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开发数据共享服务、系统共享服务、业务共享服务。 数据共享服务能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交互共享。系统共享服务能在共享平台基础上实现部门间的业务系统成果交互。在数据共享服务和系统共享的基础上,建立业务共享,最终实现各部门间的"网络一站式业务服务"。
同时,推出相应的共享服务标准规范,建立服务使用制度和推广办法。
六、地质灾害监控预警与应急指挥系统
建设地质灾害监控预警与应急指挥是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和省级文件精神,我市应以保障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决策为目标,建立完备的地质灾害监控预警与应急指挥系统体系。
地质灾害监控预警与应急指挥系统由"一张图"数据库、地质灾害监测网络、预警模型库以及子系统组成。
建立和完善基于"一张图"的地质灾害数据库,包括: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地质灾害易发与防治区划数据库、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库等。做好我市地质环境调查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并将其成果入库。
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无线监测网络,实现灾害隐患点的全天候监测和数据的实时传送。
研发智能评估和预警分析模型库,弄清灾害形成、发生的机理和扩散规律,为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和系统预警提供分析工具和理论依据。
进行系统开发建设,最终形成灾情监测预警、灾害应急指挥与分析决策、灾情发布与评估、系统灾害应急备份与智能恢复等完备的地质灾害预警与应急指挥体系。
七、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化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是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证,随着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国土资源业务的拓展以及各种信息系统的建立,就要求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业务网络改造和数据中心建设完善。
根据国土资源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业务网络的建设要求,结合惠州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实际,整合调整业务网络结构,实现与省国土资源厅的网络联接,形成市国土资源局与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乡镇国土资源所三级互联互通和网络覆盖;通过全市国土资源业务网实现视频会商,为国土资源业务会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与应急指挥等应用提供服务。同时,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和安全保密要求,对涉密网络进行改造。
完善数据中心建设,采购系统服务器,用于应用备份。购买硬盘增加存储设备容量,用磁盘阵列实现异地存储备份,提高灾难备份与智能恢复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全面提高来自物理、网络安全的防控能力。市级和各县(区)级数据中心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和职能对软硬件进行相应升级配置。
八、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化制度和标准规范
加强制度与规范标准建设是国土资源信息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整个信息化建设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能否发挥其应有功效的关键所在。
加强和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化制度建设,包括: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系统应用、系统升级与维护、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等。
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在已有国家、省市标准和行业标准基础上, 制定一批数据库建设标准、金土工程应用系统建设标准、信息共享及服务标准。主要包括:"金土工程"、国土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协同办公系统、"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等相关的建设标准及应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