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山东侵权公司”)及其关联主体侵犯“雷士照明”系列商标侵权案件的最新行政投诉维权进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权威认定:
自2015年8月31日起,雷士照明对山东侵权公司的商标使用授权已终止。山东侵权公司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未经雷士照明许可使用相关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应当按照商标侵权依法查处。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雷霆出击
自2025年4月30日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雷霆出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山东侵权公司及其非法授权的17家代工厂及117家销售商严厉查处,查封扣押大量侵权货物。相关查处行动仍将持续推进。
再次提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主体:
国家局已明确认定山东侵权公司的侵权行为。若相关市场主体仍与其合作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宣传、生产、销售、运输、仓储等行为),除面临行政查处或行政处罚外,雷士照明将继续追究该等共同侵权主体的民事及/或刑事责任。
如各地有新发现的,山东侵权公司的代工厂或销售商,或者发现相关工程项目中使用山东侵权公司的侵权产品,请联系雷士照明售后专线:400-894-0606,线索举报邮箱:legal@nvc-lighting.com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权威认定:
自2015年8月31日起,雷士照明对山东侵权公司的商标使用授权已终止。山东侵权公司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未经雷士照明许可使用相关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应当按照商标侵权依法查处。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雷霆出击
自2025年4月30日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雷霆出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山东侵权公司及其非法授权的17家代工厂及117家销售商严厉查处,查封扣押大量侵权货物。相关查处行动仍将持续推进。
再次提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主体:
国家局已明确认定山东侵权公司的侵权行为。若相关市场主体仍与其合作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宣传、生产、销售、运输、仓储等行为),除面临行政查处或行政处罚外,雷士照明将继续追究该等共同侵权主体的民事及/或刑事责任。
如各地有新发现的,山东侵权公司的代工厂或销售商,或者发现相关工程项目中使用山东侵权公司的侵权产品,请联系雷士照明售后专线:400-894-0606,线索举报邮箱:legal@nvc-light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