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发原则
规划文本中提出的开发策略包括:
3.1.1化堵为疏,退湖亲水
坚决保护红花湖水源水质和市民人身生命安全,同时尊重市民乐山亲水的休闲游憩爱好,采取变“堵”为“疏”的工作思路,积极利用红花湖主坝排洪渠下游地势低洼的天然条件,引用红花湖优质水源创造新的亲水空间,将亲水活动从红花湖湖体内疏引至红花湖大坝以外区域,实现退湖亲水。
3.1.2溯源造野,差异发展
梳理红花湖、西湖、城区三者之间的“城→郊”空间褪变关系和红花湖、西湖之间的“源→流”渊源关系,区分红花湖景区、西湖景区在西湖风景名胜区中的功能定位,溯源造野、差异发展,塑造原野生态浓郁、源头文化显现的游憩空间单元。
3.1.3交融山水,联动谋划
针对红花湖景区景观资源质素乏善的现实缺憾,克服纯山、纯水以景质资源取胜的景区开发思路,挥扬山围湖成的生态环境特征,强化山水交融的生态文化意境,按照“近水观山、近山观水”的思路布局景点、组织线路,塑育“沐水仰山→倚山赏水→登山瞰水”渐进过渡的自然生态游览格局。
3.1.4野趣运动,以动缀静
景区建设必须响应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尽量保持原生态的环境格局下,要适度开放生态空间,发展与生态和谐一致的野趣运动,尤其是目前已开展成形的自行车竞骑、远足等,以动缀静,增添生态活力。
——感觉上这段话既说得没什么错,但又充满矛盾。要保护原生态,就不要过度开发,本来红花湖就是与西湖不同的差异式发展,却还想着怎样克服纯山纯水以景质资源取胜的景区开发思路?
四、在景区分区及游客量方面,我对这个不太专业,我只是看到一个分析称红花湖日游客量合理为是1。2万人/天,高峰3。6万人/天,感觉还是太多了。
五、景区生态原则中提到:按照原始、野趣、生态的开发建设方针,景区内的各项开发建设与经营活动应在符合以下生态原则的前提条件下组织开展。这些生态原则包括:
明确行为控制:制止对景区自然环境的人为消极作用,控制和降低人为负荷,具体包括:保护库区水源水质,禁止在库区开展游泳戏水活动;降低机动车辆对景区游览活动的干扰,限制机动车辆进入景区;控制住宿功能开发。
对照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对景区进行生态分区。景区内现状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比较优越,局部地区的土壤与植被环境存在一定的损坏,划分危机区、不利区、稳定区和有利区,要求针对各类生态分区的生态环境要素状况进行针对性的利用与保护,并限制部分开发建设活动。
环境标准:根据《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0)》以及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的要求,景区应控制和降低各项污染程度,其环境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符合GB3095-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一般应按GB3838-2002中规定的第一级标准执行;
风景区室外允许噪声级应低于GB3096-93中规定的“特别住宅区”的环境噪声标准值;
放射防护标准应符合GBJ8-74中规定的有关标准。
——这里也显示矛盾。要保护库区水源水质,禁止开展游泳戏水,降低车辆干扰,限制车辆进入,却又要划分危机区、不利区等等进行开发,如何做得到呢?开发之后,如何保证做得到环境标准中的第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