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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惠州为中心》一书讹错多

https://city.xizi.com   2008-08-12 11:23:19   西子湖畔    作者:九月八   

  近日朋友送了一本由惠州大学成晓军等14名教授、专家,花了3年时间写成的《近现代东江社会变迁研究——以惠州为中心》一书,全书共337页,但读了不到100页就再也读不下去了。原因是讹错的地方十分多,象去年市旅游局请专家写的那部《人文惠州》一样。粗粗地算一下,这部书前面不到100页,讹错的地方就有30多处,有些属硬伤,还不包括很多存疑的观点和立论。现将讹错之处贴上,加上本人按语,兼与有关专家教授商榷。

  1.第1页6-7行:“隋文帝开皇十一年建制循州以后至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时东江专员公署所辖区域,大体上包括现今惠州河源汕尾、东莞、增城及深圳之宝安和梅县之兴宁等市。”

  谨按:自建循州以来至共和国成立前,东莞、增城、深圳、宝安从不属惠州所辖;梅州、兴宁自雍正十一年也归属嘉应州而不属惠州。

  2.第2页8-10行:“秦王赢政自立为始皇帝……五岭以南的‘百越’族乘机侵犯中原。”

  谨按:在秦朝,五岭以南的“百越”族从未侵犯过中原。

  3.第2页12-13行:秦时“南海郡辖傅(博)罗、中宿等县,不久又分傅罗东乡为龙川县。”

  谨按:秦平岭南后,南海郡置番禺、龙川两县,没有置傅罗、中宿等县,更没有“分傅罗东乡为龙川县”之事。

  4.笫2页倒数5-6行:秦时“南海郡辖番禺、四会、龙川、中宿、傅(博)罗等县。”

  谨按:秦平岭南后,南海郡仅置番禺、龙川2县,不是5县。四会、中宿、傅罗县是西汉元鼎六年所置。

  5.第3页倒数5-6行:“南越宰相吕嘉杀其王及王太后宣布独立”。

  谨按:南越宰相吕嘉杀南越王赵兴及王太后,是因政治分歧引发的宫廷政变,而非“宣布独立”。

  6.第3页倒数1-2行:“新置南海郡……管辖龙川、傅罗、番禺、四会、揭阳等县。”

  谨按:其时南海郡设置6县,上文缺中宿县。

  7.第5页7-8行:“东汉南海郡在原有番禺、中宿、四会、傅罗、龙川、揭阳诸县基础上,又增加了增城县。这七县中除番禺、中宿、四会三县外,其它四县均系粤东所属区域,也就是后来始置‘循州’的最基本区域。”

  谨按:在东汉南海郡设置7县中,仅龙川、博罗二县才是“后来始置‘循州’的最基本区域”,而揭阳属潮州,增城属广州。

  8.第6页1-3行:“在南北朝存在的100多年历史中……曾一度将南海郡、东官郡改名为梁化郡。”

  谨按:在南北朝存在的100多年历史中,没有“一度将南海郡、东官郡改名为梁化郡”之事。梁化郡是梁朝分南海郡所置,东官郡与梁化郡并存至隋初。

  9.笫6页倒数1-3行:“如吴国时,由于盐业发展就曾‘置司盐都尉于东莞郡’,专门管理盐的开发与销售。”

  谨按:东莞郡的设置,是吴国后300年之事,故吴国时不可能有“置司盐都尉于东莞郡”之事。

  10.第7页6-8行:“杨坚于公元580年摄政……590年即遣裴矩巡岭南……”

  谨按:隋文帝派出巡抚岭南的大臣是上柱国、襄阳郡公韦洸和上开府、东莱郡公王景,而不是裴矩。裴矩曾跟随隋炀帝下江南,而不是“巡岭南”。

  11.第7页倒数10行:“隋皇朝地方官制初设州、郡、县三级……。”

  谨:隋皇朝在岭南初设总管府、州、县三级行政机构,而非“州、郡、县”三级行政机构。

  12.第7页倒数1行:“循州刺史柳旦是解县人。”

  谨按:柳旦时为“龙川郡太守”,而非“循州刺史”。

  13.第10页6-8行:“如张锡牛僧孺李商隐等……先后贬居惠州,对于促进中原文化与东江客家文化的文流融合起了重要作用。”

  谨按:李商隐没有贬居惠州。当时惠州“客家文化”尚未形成,不可能与中原文化“交流融合”。

  14.第10页倒数9-10行:“五代十国在其存在50多年间……仍设州、县两级地方行政机构”。

  谨按:南汉时岭南置府、州、县三级行政机构,而非“仍设州、县两级地方行政机构”。如广州有“兴王府”、兴宁有“齐昌府”等。

  15.第11页1-2行:“宋中央朝廷置广南东路,祯州沿其旧名不变,下辖归善、博罗、海丰、河源、雷江、长乐、兴宁、龙川八县。”

  谨按:宋初祯州(治归善)仅辖归善、博罗、海丰、河源四县,循州(治龙川)领龙川、齐昌两县,无雷江、长乐、兴宁三县。

  16.第11页3-5行:“为避太子赵祯讳,将祯州改称惠州……另置循州,下辖龙川兴宁长禾雷江四县。”

  谨按:南汉时置祯州于归善,移循州于龙川,而不是北宋“避太子赵祯讳”改祯州为惠州后,才置循州。时循州仅辖龙川、齐昌两县,无兴宁、长禾、雷江三县。

  17.笫12页倒数6-7行:“当时颇有名气的专用于铸钱币的阜民钱监和三丰钱场,生意兴隆。”

  谨按:北宋惠州铸钱的只有阜民钱监,无三丰钱场。“三丰钱场”应是“三丰铁场”之误。

  18.笫13页7行:“此外,还有归善的张留书院……。”

  谨按:张留书院在罗浮山,不在归善。

  19.第18页1-3行:洪武二年“惠州府下辖归善、博罗、海丰、河源、龙川、长宁、兴宁七县。”

  谨按:洪武2年惠州府辖7县中,有长乐县而无长宁县。

  20.第18页4-5行:正德十四年“惠州府下辖之县仍为七个县,但将长宁改为长乐……”。

  谨按:正德14年没有“将长宁改为长乐”之事。长乐县在北宋熙宁五年(1072)置,长宁在此之后隆庆元年(1567)所置。

  21.第18页8行:“在1519年归善、博罗、海丰、河源、龙川、长宁、兴宁的基础上增加了和平、永安(紫金、)长宁三县。”

  谨按:1519年(正德14年)仅增加和平一县,至隆庆元年(1567)才置永安(紫金)、长宁两县。

  22.第19页倒数7-8行:“戚继光、俞大猷等名将曾驻兵惠州或在惠州外围指挥作战。”

  谨按:戚继光从未驻兵惠州或在惠州外围指挥作战

  23.第19页倒数1-6行:“明代设置的专管军事的卫,一般设在省城,但根据当时的特殊情况,广东的卫不设在广州而设在惠州,称之惠州卫……。”

  谨按:明代军事机构,设都司、卫、所三级。广东都司共辖全省15个卫,其中广州设4个卫,惠州、碣石、潮州、肇庆、廉州、南海、清远、雷州、广海、神电、海南各设1个卫,故根本不存在“广东的卫不设在广州而设在惠州”的事。

  24.第22页4-7行:雍正九年“正式下命重新确认惠州府的建制……长宁被陆丰所替代。”

  谨按:雍正九年根本没有“下命重新确认惠州府的建制”之事,也没有“长宁被陆丰所替代”之事。陆丰是析海丰坊廓、石帆、吉康三都所置。

  25.笫35页倒数4-9行:“1949年10月……历史下行了一千余年,循州或惠州原来所辖区区建制……最终又基本回复原有辖区建制”。谨按:1949年10月东江专员公署辖惠阳、博罗、东莞、宝安、增城、龙门、紫金、连平、和平、河源、龙川、海丰、陆丰共辖十二县,是入隋以来惠州历史上辖县最多时期。其中东莞、宝安、增城三县清以前属广州,根本没有“最终又基本回复原有辖区建制”之事。

  26.第38页10-11行:“晋代东官郡六个县即博罗、龙川、兴宁、海丰、欣乐……。”

  谨按:晋立东官郡所辖六县为宝安、安怀、兴宁、海丰、海安、欣乐六县,文中所列龙川、博罗两县时属南海郡。

  27.第39页13-14行:“高骈曾建议朝廷派8000马至循州、潮州一带设防,堵截起义军退路,从而不少中原人落籍于东江各地。”

  谨按:高骈要求朝廷派8000兵马在潮循设防建议,已被朝廷否决,故不存在“朝廷派8000兵马至循州、潮州一带设防,堵截起义军”和“不少中原人落籍于东江各地”的事。

  28.第40页1-2行:“北宋‘元祐党案’发生,不少官僚士大夫被贬流放,其中苏轼、唐庚、陈次升、苏辙、陈知柔、吴潜等人先后谪居惠州……。”

  谨按:因北宋“元祐党案”被贬惠州只有苏轼和贬循州的苏辙,余则唐庚、陈次升、陈知柔、吴潜等被贬,均与“元祐党案”无关

  29.第43页1-3行:“在清代初期……惠州府只有52776人,归善县只有4949人……。”

  谨按:这是误解《惠州府志》的“丁口”涵义。清初进行人口调查,主要目的在于征收赋税,故《惠州府志》只有“人丁”和“丁口”统计数,而无“人口”统计数。“人丁”是指十六至六十岁的成年男子,“丁口”指成年男女,老人和小孩是不在统计范围内的。对于统计清初的总人口,国内学者倾向于“以丁折口”,将清初丁口数与人口数比例定为1∶2-3不等。如按1:2.5比例“以丁折口”,清初惠州府丁口52776,折人口是13.2万人。

  30.第52页7-8行:“清代东江‘土客械斗’事件发生后,又有一批客家人逃往海外。”

  谨按:在惠州和东江流域,这个观点毫无根据。

  31.第58页8-9行:“万历二十年以前,因战乱,惠州一带居民很少……。”

  谨按:此说亦毫无根据。终明一代,惠州人口最多是嘉靖元年,有123227人;其次是万历十年,有116842人。这些都是明万历二十年前的人口数,比入清后顺治十四年的123574人、康熙十一年的139183人相差无几。

  32.第75页9-11行:“到唐代……岭南各州出现了许多乡村集市,并开始使用金属货币……。”

  谨按:据《博罗县文物志》载,1987年12月在博罗北郊浪头村出土了一瓮古钱,共重68公斤,经鉴定多为汉代五铢钱。据此说明,早在汉代惠州已开始使用金属货币,而不是到唐代才开始使用金属货币。

  33.第75页倒数4-5行:“到明代,惠州已出现砖瓦生产工场……。”

  谨按:唐元和三年十月,李翱摄循州期间“咨访得失,教民陶瓦易薄屋,以绝火患。”说明早在唐代惠州已出现砖瓦生产工场,用于建造砖瓦房。

  34.第76页9-11行:“据有关史书记载,归善县在明嘉靖二十五年建浮桥两座,造船94只。这就说明,惠州河运业步入了一个新阶段。”

  谨按:实际上嘉靖二十五年只建浮桥一座,桥址在府城北一里接官亭下(今惠州大桥附近),旋废。所谓“造船94只”,是用於浮桥,与“惠州河运业步入了一个新阶段”无关。

  35.第78页12-13行:“清嘉庆年间开始实行的闭关锁国政策……。”

  谨按:清代实行闭关锁国政策,是在顺治十二年至康熙二十二年之间,说嘉庆年间开始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于史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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