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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叶梦熊家四烈女

https://city.xizi.com   2007-05-09 01:06:39   西子湖畔    作者:东江夜游   

     安葬在太保山的明代兵部尚书叶梦熊墓,主墓是叶公和夫人廖氏墓,左边是长子叶世仪墓碣,右边是长子妇贞淑碣。女贞淑是何人?叶氏家族除叶梦熊功勋卓著立边功外,还有四位鲜为人知的贞节烈女。如用现代的观点去看这些贞妇已是封建社会的殉葬品,无益于今世,不足称道。此亦可见封建礼教对妇女的残害。然在明代,从这些名门中可见男人苦读圣贤建功立业,女人忠贞守节从一而终的传世家风。在当时亦尤为世人称颂。吾因笔拙,无法成文,故特从《广东通志》,及《河源李氏开先祠族谱》中引用部分史料供参考。为便阅读,本人擅作断句,望网友指正。并见谅。

明代叶梦熊家四烈女
《广东通志》

     叶标妻邹氏,年十九,归七月而标卒,遗腹生子春芳,邹曰:“夫不死矣,时为族豪所逼,谋夺其志,将不利于孤。”邹与姑善,为保存事,舅姑孝谨,教督春芳有成,以明经为古田丞,年六十四卒。万历丁亥,诏表贞节,以孙梦熊贵,赠一品夫人。

    陈梦桃妻,叶氏春芳女,年十八,归梦桃三载,生子谨两月而孀,叶泣曰:“吾闻诸吾父,夫死不死为存孤也。”于时,舅姑尚存,敬执妇道,事之及殁送终,以礼子既娶而夭,有遗腹,叶又曰:” 吾闻诸兄弟,子死不死为子后也。”忍死植遗腹,后以寿终。

    车溥妻, 叶氏春芳女,年十八,归车逾年溥卒,子惠生仅半月,叶伏尸哀恸,誓以身殉,父止之曰:“若即死如遗孤何?”乃勉不死,奉姑抚遗,于是,惠长且娶矣,而夭,无嗣。叶计,吾忍死为未亡人者徒以此子耳。今已矣,将死之,诸弟复慰之曰:“姐即死如立后何复。”勉不死,劝姑立后,逾二年,卒。

     叶世仪妻李氏,中丞李焘女也,焘总运长芦时,世仪随父梦熊兵备永平,求婚而许焉,李有夙慧,幼受《孝经》、《烈女传》,通晓大义,长能文章,及归世仪匝月,世仪病笃,李为疏告天,请身代。世仪卒,李欲殉,父母力谕之。未即从,姑又危,其词曰:”子死汝在,犹吾子,汝死我必从之。”李乃止,舅姑怜其志,择从孙为之后,李抚若已出,教以成立日,惟闭阁读《烈女传》诸书,不释手,人罕见其面,然竞以忧毁成疾,预为词,告舅姑、父母,又遗告嗣子,置妆箧中,及卒,姑发之,语皆大义,闻者贤之。时年二十五,后以子绍履官太常典簿,赠孺人。

李氏女贞淑告父母、祖母遗禀
《河源李氏开先祠族谱》

    不孝女建,泣血奉遗禀,父亲、母亲膝下,乞转达祖母尊前,建自庚寅仲春受我父母、祖父母醮于归叶门,不幸不逾月夫主告终,建自矢天日,三载服阕,即捐躯以殉夫主,不偷生久矣,后蒙父亲手示,谓吾家公为朝廷任事疆场,汝未曾一日供汤饭,少称妇职。又谓吾家姑仅此一子,今已不幸,视汝犹子,汝能效曾太母芳规,代夫躬亲视省,则汝以节为烈也。建感激于义,遂慨然自许,旦夕姑侧,步亦步,趋亦趋,相面相愁,相愁相解,我以母道母我姑,姑亦许我能子其子,为我立爱侄为嗣,聘至戚女为媳,方期百年如许,不负父亲、母亲、祖父、祖母爱我成我之意,讵料言犹未尽,志犹未酬,竞从夫而终,今矣已。然犹可以自计者,则吾曾祖姑贞节亘古,今吾家公勋烈旗常,而有吾贤姑继之相之,此成不磨之嘉名伟绩,天必祚吾嗣子,不令致终,不领教为死者羞。语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建,敢附此为吾父吾母吾祖母解愁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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