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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切莫 “好大喜功”

https://city.xizi.com   2007-04-11 00:37:39   西子湖畔    作者:溺水之鱼   

  近日,惠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自3月开展“猎豹”行动打击盗窃汽车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打掉盗抢汽车犯罪团伙10个以上。其中惠城区战果尤为突出,10天时间内摧毁了包括汽车大盗、全国通缉犯杨某强在内的4个在惠城区活动的盗车团伙,抓捕15名犯罪嫌疑人,并追回4辆被盗汽车。

  据警方介绍,从3月到6月,开展为期3个月代号“猎豹”的打击盗窃汽车专项行动。但前期的侦查工作其实早在去年就在进行了。“猎豹”行动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在10天10夜内,警方对已经摸查清楚的活跃在城区的4个盗车团伙同时展开监控和抓捕,所以才能一举端掉这4个团伙。警方说,之所以集中100多名警力打击盗窃车辆案件,就是想通过破获一批盗车案件,震慑犯罪分子的气焰。(2007-04-06《南方都市报》)

  雷霆式的专项打击行动在10天10夜内,就一举端掉4个盗车团伙,抓捕15名犯罪嫌疑人,可说是成绩显著,战果累累。早年有人说,“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我们不妨反过来思考:现实情况是否就是“穷的正是教育,苦的正是孩子”呢!如果说警方在打击某某犯罪专项行动的时候“成绩”特别突出,从在某种意义上讲,警方在该专项执法之前至少存在一定的执法缓冲期和“真空地带”,所以“收获”才那么大。

  也许有人会说,这话说得不厚道。的确,你有压力他们更有压力。警察特别是基层警察活得很不容易,破获一单案件往往先要经过艰苦的前期侦察准备工作,之后才能够给犯罪分子“致命的一击”。很多案件告破的背后,其实都隐藏着很多鲜为人知艰辛。为确保一方安宁,我们的警察同志吃饭、休息都没有规律,有的甚至付出血和泪乃至生命的代价,他们为市民国家的利益作出很大的牺牲,这一点是毋容置疑的!

  然而退一步讲,警方可以在短短“10天时间内摧毁了包括杨某强在内的4个在惠城区活动的盗车团伙,抓捕15名犯罪嫌疑人,追回4辆被盗汽车。”起码可以说明两点:其一,警方破案效率确实高,这当然和前期侦察工作做得足有关,这点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其二,时间那么短就可以破获这么多案件,是不是可以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在“猎豹”行动开始之前,警方其实已经掌握了不少犯罪分子的情况,是可以提前捣毁其中一些团伙的,但捣毁行动却“滞后”了,“巧”到了正处“猎豹”行动期之内,个中原因其实很耐人寻味。

  事实上,市民欢迎警方开展雷霆式专项行动打击犯罪分子,但其实他们更希望的是,警方打击犯罪分子的行动可以“细水长流”,及时化和经常化。平日对犯罪分子“零容忍”,一掌握犯罪分子的“把柄”就马上实施抓捕行动,这样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更大,发案率也可能随之下降,这也应是“政绩”之一,而且这种“政绩”比某个特殊时期内一口气一连捣毁几个犯罪集团的“政绩”更深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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