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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严是超载运砂车致6人死亡根本原因

https://city.xizi.com   2008-06-26 15:42:45   西子湖畔    作者:惠城写手   

  6月1日17时,一辆从市区开往大亚湾方向的运砂大货车,在市区文头岭路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导致失控向右侧翻压在小轿车上面,造成小轿车内的6人中3人当场死亡,另有3人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初步调查掌握的情况,肇事运砂车存在严重的超载行为,该车核定载重量只有8吨,而实际载重47.33吨。(6-03惠州日报报道)

  2008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为关键的一年,针对超载运砂车压坏道路、常酿交通事故,影响全国文明城市评比。今年4月17日,在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工作推进会,市委书记黄业斌就创建过程中几项专项工作提出要求,要以最大决心、铁的手腕,专项治理、重拳打击运砂车超载超限问题。

  依据黄业斌书记指示精神,为了规范砂场管理,整治运砂车辆超载超限,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今年4月30日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从严整治河道采砂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08〕36号文,这里选择几条与治超相关的规定:市水利局负责砂场“治超”源头管理,所有运砂车辆出砂场前必须过地磅核定;市、县(区)公路局负责对查获的超限运砂车辆的处理工作,并派专人到砂场开展源头治超管理工作;市、县(区)交警支队负责查处运砂车辆超载行为,并派专人到砂场开展源头治超管理工作。

  可以说惠府办〔2008〕36号文件对各种违规采砂行为和运砂车辆超载行为提出严格详细的处理措施,并且有相应的追究责任制度,可是此治超意见颁布不足两个月就出现一辆超载运砂车一次压死六个人的惨剧。相关部门如果严格执行此治超意见,这辆超载运砂车就不能上路,事故自然能够避免。

  超载运砂车压死六人的惨剧说明了相关部门有令不依、执法不严外,还有一个事例也能够证明。惠府办〔2008〕36号文规定:按照省政府的规定,把河道采砂执法管理工作纳入各级行政首长责任制中,对因河道采砂执法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防洪安全问题的,坚决追究所在地行政首长的责任。然而,据6月3日惠州日报报道:博罗县局部地方日前暴雨成灾,各地正积极维护堤坝安全防范洪水。而在博罗县杨村镇耀潭村附近的一个采砂场,为了修筑运砂路,砂场业主将公庄河大堤挖开了一个深1米多、宽6米的豁口。当地群众担心会影响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但该采砂场业主却表示,该豁口不会影响堤坝安全。博罗县水利局获知情况后表示,在堤上开豁口是绝对不允许的,要迅速回填夯实。

    2007年4月28日,惠台工业区一辆运满河沙的卡车和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卡车压住了电瓶车,随之倾泻下来泥沙将电瓶车连人带车淹没,酿成2人死亡5人重伤的惨剧。想不到时隔一年后,又一起沙埋车惨剧。逝者长已去,生者应反思,治理超载运砂车要做到有令必依、执法必严,就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责制,让相关责任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否则再详细治超方案,如果有令不依、执法不严,超载运砂车压坏道路、酿成交通事故的事情仍会不断发生,车辆在道路行驶安全仍难于保障,整治交通安全就会成为一句敷衍百姓的空话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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