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十一届4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 《惠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重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围绕强化重点项目质量监管、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强化质量法制建设、加强质量基础工作等多个方面,提出了23项重点任务,并落实到各相关责任部门。
《计划》提出,今年我市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以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建材、汽配等为重点,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等,开展综合治理。同时,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体系。
此外,重点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制订市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
今年,我市将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指导企业健全质量安全内控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约谈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记者袁 畅 通讯员肖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