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局起草了《惠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yk54509@163.com。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2829666。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25号交通大厦619室;邮编:516003。请在信封注明“实施细则征集意见”字样。
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
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提出宝贵的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