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府〔2011〕1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有关规定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铁计函〔2010〕1288号),拟对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西湖站工程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西湖站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被征收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凡涉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请将意见书寄至:惠州市龙丰新联路1号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局收(邮编:5160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字样,在意见书中签署意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注明联系方式。
二、通过网络方式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发至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络问政中心,登陆http://www.hcq.gov.cn/zmhd/wlwz.aspx提交意见。
三、通过当面方式提出意见。请直接前往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意见。接待单位: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惠城区桥西街道办事处。接待地点:惠城区环城西二路80号(原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楼一楼)。联系人:蓝巧武、刘珍,联系电话:(0752)2181186。
附件: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西湖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