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食安办《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粤食安明电〔2011〕3号)及8月31日全省“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指示精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非法提炼及伪劣食品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于近期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倡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踊跃举报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现将我市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统一公布如下:
市农业局2891862:负责受理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投诉、举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负责受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投诉、举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负责受理食品流通环节的投诉、举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818292:负责受理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方面的投诉、举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808698:负责受理畜禽定点屠宰及酒类方面的投诉、举报。
市环境保护局2112900:负责受理餐厨废弃物(“地沟油”)回收处置方面的投诉、举报。
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833523:负责受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
惠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