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城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惠阳科讯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州市腾龙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站各业主:
近来,我局接到大量群众来信和电话投诉,反映我市某些信息站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导致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沉迷于网络而无心学习,引起社会群众的普遍不满;有些信息站未安装公安的网监系统,甚至擅自断开经营公司实施的技术监控,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站点因此被媒体曝光,给我市信息站建设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有些信息站业主在利益的驱使下,私自加载“黑机”变相扩大经营规模,造成消防安全隐患。上述问题如不及时管理整治,就会形成蔓延之势。为此,我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信息站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运营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信息站的日常管理,严格禁止信息站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运营公司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信息站的管理,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信息站。若有,则须责令其立即迁移出该区域。运营公司要对所属的信息站实行分类监管,即按照“好的少查多引导,差的勤查多提示”的原则,对依法经营的信息站,适当减少检查频率;对有违规经营行为的信息站,要在节假日、平时的中午或者傍晚时段增加检查频率与力度。对在一个月内检查中两次发现接纳未成年人或一次接纳3名(含3名)以上未成年人的信息站,运营公司要对该信息站作出停业整改的措施;对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两次被停业整改之后仍然屡教不改的信息站,运营公司应对该信息站予以坚决关闭。
二、严禁在信息站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运营公司要督促信息站尽快安装公安部门的网监络监控和实名登记系统,将信息站管理从经营秩序整治向提供文化内容监管方面延伸。同时,运营公司也要完善信息站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加强对有害信息的过滤封堵。运营公司要以清查信息站自建局域网搭设服务器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为重点,严厉打击信息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凡发现有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信息站,运营公司要予以坚决取缔。
三、严禁擅自扩大信息站终端数量变相经营
运营公司要加强对信息站终端数量的检查,对擅自增加计算机终端和改变场地经营条件的信息站责令限期整改,且须立即拆除擅自增加的计算机设备。对因搭载“黑机”造成消防安全隐患且不接受整改的信息站,运营公司要予以坚决取缔。
请各信息站运营商接此通知后,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各业主。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相关检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市信息产业局备案。为确保我市便民信息站的规范、有序、健康运营,我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追究责任,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信息站严厉打击的高压整治态势;各信息站运营公司须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整改力度,严肃清理违规信息站;各信息站业主须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为信息站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联系人:杨剑勇、徐建永,联系电话:2873068、2873066)
惠州市信息产业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