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了《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和《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送审稿)》(以下简称《细则》),拟由市政府发布实施。《办法》和《细则》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惠府〔2009〕30号)的规定,现将《办法》和《细则》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工作截止到2009年5月31日。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可采取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传真的方式反馈意见:0752-2808903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5号楼惠州市法制局(邮政编码:516603)。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fzj@huizhou.gov.cn.
惠州市法制局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