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钱考驾照、影楼高价卖底片、消费预付卡不退余额、苹果手机维修霸王条款……这些坑人的消费潜规则,你遭遇过了吗?今年2月份至今,广东省消委会联合羊城晚报、南方电视台,共同开展的“挑战消费潜规则”活动进入第四期。昨日,经过主办单位、消费者代表和相关专家及律师的共同遴选,2012年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社会影响最大的10大消费潜规则正式公布!
■新快报记者冯艳丹 王飞 实习生郑红 杨银凤 通讯员宋艳
1
汽车维修:夸大故障,以换代修
部分汽修店的汽车维修服务存在“夸大故障乱收费”、“零配件以次充好”等现象,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不满。
●朱永平律师点评:汽修店如果刻意夸大故障,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并使消费者因此而付出了不必要的费用,汽修店该行为则已涉嫌构成欺诈,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要求汽修店支付一倍的惩罚性赔偿。当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消费者可以多去几家维修店,对比不同商家的价格和对故障原因的解释。
2
苹果售后:运输损坏不免费维修
根据苹果公司公布的相关苹果产品的维修规定,“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自己”、“修坏产品仅赔维修款”、“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产品”等多项内容,存在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陈北元律师点评:苹果公司在维修合同中单方面设定的上述格式条款,属于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此外,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3
驾校学车:天价买证、高价快考
由于报考驾照的人数日益增多,大部分学员从报考到取证时间均需半年以上,有些甚至超过一年,这为部分不良驾校和个别教练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加千元“插队”、“天价买证班”、“高价快考班”等潜规则层出不穷,损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
●朱永平律师点评:加钱买证、考证的现象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难以保证学员的质量,极易造成不良隐患,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学员在报考驾照时,应尽量选择正规、信誉好的驾校。如果驾校长期拖延不安排学车、考试或有其他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学员可以与驾校协商,要求驾校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或与之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学费。
4
房贷车贷:捆绑办理网银、信用卡
普通消费者进行购房、购车等大宗消费时,想要从银行贷款,被要求办理其他银行业务,如开通银行的短信通、开通网银或是办理信用卡业务等,对于这种情形,大多数的消费者选择了无奈接受,但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寻求应得的帮助。
●朱永平律师点评:在法律上,上述行为可以明确定性为强行搭售。当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向银行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自己不需要上述业务,且这些业务与自己所要办理的贷款业务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银行无权强制要求顾客办理,并要求银行及时为自己办理贷款义务。
5
网络团购:过期不消费,网站不退款
通过网上团购方式进行消费,消费者固然可享受较高折扣优惠及较为便捷的网上预订服务,但同时,如果因个人原因逾期不消费,消费者可能要面临部分团购网站不予退款的烦恼。
●陈北元律师点评:经营者不予退款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遇到团购纠纷维权时,一定要注意对证据尤其是“电子证据”进行收集和保管。同时,在选择团购商品时,睁大眼睛,购买前留意商品的消费提示和附加条款,做到心中有数,才不会“哑巴吃黄连”。
6
消费预付卡:不退余额,定额充值
美容美发卡、电影卡、健身卡等部分消费预付卡,余额不能退,想要用完余额只能再按规定数额充值,周而复始,最终消费者还得选择放弃;消费预付卡超过有效期的,需充入一定金额才能重新激活,经营者变相“捆绑”消费者。
●陈北元律师点评:这是一种强迫消费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余额。在消费者购买消费预付卡之前,消费者最好与商家在合同里约定,如果消费预付卡有余额,商家应该予以退还,并约定消费者有权通过小额充值用完余额。
7
奢侈品维修:费用高、时间长
购买奢侈品价格不菲,但消费之后却不一定得到“贵宾式”高标准的服务。在广东,部分国外知名奢侈品牌没有设立相应的售后维修中心,遇到较大的质量问题,只能返回原产国进行维修或由原产国寄回原装零配件,除了支付高昂的费用之外,消费者还需至少等候数月甚至半年时间。
●陈北元律师点评: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奢侈品经营者也不例外,同样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的保修和退货义务。
8
网店经营:刷记录、买好评、删差评
部分网店的所谓“钻石级”、“皇冠级”信誉,不一定是真正销售得出来的,而可能是刷出来的;部分网店还通过各种手段删除买家“差评”,消除负面影响。
●陈北元律师点评:一些网店人为控制网店信用记录的方式,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如果怀疑商家有刷信用的行为,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
9
影楼消费:低价签约高价卖底片
尽管部分影楼在消费者预约时声称“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套餐价格中”,但在拍摄完成之后,其工作人员总会想方设法说服顾客进行“二次消费”,即高价购回相关底片,否则他们有自由使用未购买部分相片权,部分消费者为求心安或完美,无奈选择高价购回。
●朱永平律师点评:影楼存在欺诈的嫌疑。对于影楼拍摄的相片,消费者具有肖像权,因此,影楼所谓的有自由使用未购买部分相片权的说法是错误的,影楼虽然具有拥有相片的著作权,但也不能随便使用拍摄的相片,尤其不能随便用于商业目的,否则,消费者可以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追究影楼的侵权责任。
10
餐饮服务:高额开瓶费、茶位费
消费者如自带酒水到酒店、餐厅、KTV等场所消费,部分经营者擅自向消费者收取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的所谓“开瓶服务费”;部分服务场所还收取较高的“茶位费”,不管是否真正需要,收费是否合理,消费者都得埋单。
●朱永平律师点评:开瓶费、茶位费往往都是经营者强行附加给消费者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规定。消费者面对商家强收开瓶费,可以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