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于杨黎秋玲 通讯员粤卫信
省卫计委称全部上缴国库
广东终于公开了社会抚养费金额:2012年共征收14.56亿元。近期,被吵得沸沸扬扬的社会抚养费公开问题,将一度拒绝公开的广东计生部门推向风口浪尖。昨日,省卫生计生委不但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同时还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进行监督。
广东曾拒绝公开社会抚养费
今年7月11日,律师吴有水寄出快递,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及财政厅(局)共62家单位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7月12日,原广东省计生委收到了申请要求,并于7月31日向吴有水寄送了《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在这份回复函上,原广东省计生委告知吴有水称:按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规定,县级及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件总数和征收总额应作为内部事项管理,未经规定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公布和扩散。
近日,随着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被吴有水起诉后,通过协商的方式,向吴有水公布了江苏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广东成了31个省份中,最后一个明确表示不公开的省份。
就在吴有水忙着准备起诉原广东省计生委时,事情突然峰回路转。昨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向媒体公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2012年征收总额14.56亿元。
社会抚养费纳入财政统筹
省卫生计生委表示,根据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省卫计委强调,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由县(区)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作出征收决定书,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统一交至当地财政指定的专用账户,纳入当地财政统筹使用。另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所需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与社会抚养费没有直接对应关系。长期以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严格要求全省各地务必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省卫计委还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进行监督。
吴有水:
仍会按照法律程序继续起诉
“千呼万唤始出来。”昨日,吴有水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公布社会抚养费顺应了民意。对于会否继续起诉原广东省计生委,吴有水表示:“公布了社会抚养费也不影响我继续起诉。广东目前仍未给我一个电话与我沟通,向我个人公布过社会抚养费。”吴有水表示,他仍会继续起诉,起诉的理由是当时向其拒绝公布社会抚养费这一个做法。“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开法律的玩笑。按照法律程序继续起诉。”他说。
吴有水透露,要求各省公开社会抚养费不是目的,希望各部门还要向公众公开这笔钱是怎么花的,花到哪里去了。他想通过这个行动,不断推动计生执法的规范化。
前一天交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第二天就获公布
韩志鹏连赞省卫计委
新快报讯“卫计委这么快就公开了?我好意外!”昨日,同样关注社会抚养费公开问题的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表示,没想到自己前一天才递交了公开申请书,第二天省卫计委就对外公布了相关金额。“我还准备等15个工作日后还是不公开,筹划下一步怎么办呢。”韩志鹏笑着说。
早在今年10月初,韩志鹏就关注了社会抚养费的公开问题,他在微博上写道:“全国只有广东和江苏明确表示不公开。如果我来申请公开呢?”但由于当时恰逢原广东省卫生厅与原省计生委刚刚合并,原计生委的网站取消,韩志鹏没办法进行公开申请。前日,韩志鹏又在微博中透露,自己向省卫计委、省财厅、省审计厅快递了《关于公开广东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的申请》,“(单独)二胎都放开了,广东的超生罚款怎能还是一笔糊涂账?”韩志鹏说。
昨日在听说省卫计委公开了社会抚养费之后,韩志鹏开心得连连称赞:“太好了!最后一个堡垒终于攻下来了。”韩志鹏认为,省卫计委这一举动,说明原省计生委与原省卫生厅新组建成广东省卫计委后,在计生工作作风方面更加开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