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单位: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基本案情:2018年7月24日投诉人邓某夫妇到消委会投诉,投诉在创某家居装饰公司购买的门是假冒商品,下订单时是三扇实木门,但是在安装好一个星期出现自然开裂,开裂处发现是废旧纸压制的门,与实木门相差甚远,购买时无提供合格证、发票和保修单等。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和赔偿,请求消委会帮助解决。我会工作人员当即致电商家约定日期到我会处理问题。
3、调解过程:7月27日创某家居装饰公司和消委者到本会接受调解。创某家居装饰公司的法人查先生说到,他公司卖出的门是质量没问题的,损坏是人为原因,要他自己负责双方争执不休。我会工作人员安抚双方情绪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和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法律规定,向双方作出调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处理结果:经过我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创某家居装饰公司的查先生接受我会建议,同意退回4000元,邓先生夫妇也表示接受,成功调解。
购买到劣质家具,退款赔偿遭拒
https://city.xizi.com 2020-03-05 11: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