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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健身卡未使用想退款,却被冷言对待,拒绝退款

https://city.xizi.com   2020-03-05 11:25:25         

1.调解单位:大亚湾区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2.基本案情:2020年2月14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谢女士投诉,称其于2019年12月31日在西区一家健身房购买了健身服务年卡,因其购买后一直未激活使用过该卡,且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阶段,无法正常使用此服务,故申请退款,经营者不愿退费。

3.调解过程:当事人表示目前正值疫情防控阶段,健身服务无法正常使用,同时在购买此服务时,商家并未告知此服务不可退款。且在当事人提出退款想法时,遭到该店销售人员的冷言对待,担心后续接受服务的质量。
执法人员前往该健身房了解情况,该健身房正常开业经营,对来店健身的会员提供防疫消毒用品,同时限制每日、每时段来店锻炼人员的数量及活动区域。同时该健身房表示因疫情因素未前往该店锻炼的会员可申请将服务期限顺延至疫情结束。经营者向执法人员出示当事人签署的入会协议,虽有相关退款规则,但或存在未尽提示条款义务。
因疫情影响,执法人员采取线上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投诉人认为商家未尽提示义务,要求经营者立即将款项退还;经营者认为虽销售人员或存在未尽提示义务,但投诉人在签订相关条约时,自身有义务询问了解相关内容,双方都不肯退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避免双方产生更大的矛盾,工作人员与他们分别进行交流,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4.处理结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保证将当事人的会员卡资格于5月份前转让,转让金额为当事人购买此服务的原价1500元,该宗消费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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