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赵西东 钟红梅(除署名外)
近日,记者接到几名佛山读者的电话,投诉网上团购遭侵权,情况主要是商家价格欺诈、货不对板等。据记者了解,今年3·15,佛山消委会曾经把网络团购纠纷作为2011年第1号警示发布,但令消委会不解的是,尽管很多消费者打电话咨询网络团购维权,真正投诉团购网站或商家的却寥寥无几。佛山消委会提醒市民,参加网络团购注意保存证据,遇到欺诈要及时投诉。
市场现状网络团购在佛山发展迅猛
据佛山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团购的交易方式是在网上完成支付,然后通过网上发回的兑换券号码和密码进行线下消费。近一年来,网络团购已经不再是单纯由消费者自己发起的,更多的是经营者自己发起的以促销、广告为目的的网络团购,专业团购网站大量涌现。
记者了解到,在佛山,去年团购网站开始出现,并呈现爆炸式增长。昨日,记者在百度搜索栏中输入“佛山团购”关键字,搜索后出现了1340万个相关结果,几乎生活中所有的物品都能找到团购的方式。
据本地一知名团购网负责人介绍,佛山目前约有18家团购网站,这些网站要么是独立在佛山设站,要么是依附本地有影响力的论坛。目前佛山团购还处于成长阶段,与广州相比差距很大。据媒体报道,广州某知名团购网站,去年上线时,注册人数只有几千人,日均IP流量不过数百;但随后每月几十倍的增长,目前仅广州地区日IP流量就超过了6万,全国注册人数也达到了千万。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团购网发展迅猛,原因一是商家希望通过团购推广品牌并销售产品,给出超低团购价(有的低于一折),二是开办团购网门槛低。据一位从事网站建设的行内人士告诉记者,团购网站和普通网站的报批手续一样,不论身份,不论行业,不管个人还是单位、团体,都可以申办,只要有一个域名就可以了。网站的制作费最便宜只需2000多元。从域名申请、网页制作到网站后台运行,8到12天就可以上线开业。有些团购网,只要两个人、一台电脑、就能经营一个团购网站。一些小团购网的团购商品,多是大网站淘汰掉的商品。
消费者投诉团购遭遇货不对板谎报价格
近日,有佛山市民向记者投诉,网上团购遭到侵权。在东盛大厦工作的杜小姐告诉记者,曾经试过在本地的网上论坛以108元的团购价买了原价998元的本地连锁发型店“首脑”的欧莱雅理发套餐,包括烫发和设计发型等。但是在整个消费的过程中,理发师不仅没有把烫发产品的品牌给她看,而且中途还省去了许多步骤——例如她一去到,还没洗头就马上被涂上烫发药水,根本没有设计发型的环节,理发师没有和她沟通就直接把她的刘海剪短。和杜小姐有类似经历的欧小姐也表示,在首脑发型店,服务人员一听说是团购的客人,态度马上就变差了,服务过程敷衍了事,中途还一直不停推销一些护理,然后要客人变相再掏钱。“令人气愤的是,业内朋友看到自己烫发的效果后,说这根本就不是市面上售998元的欧莱雅药水,价格肯定是谎报了。”欧小姐说。
另外,在禅城工作的小孟表示,曾经团购过某知名餐饮店的过桥米线,团购网上写着30元,没想到去到店里才知道,原价才16元。
据悉,由于网络维权相当艰难,而参加团购受骗多数金额不高,很多消费者吃亏后并没有到消委会投诉。据了解,目前国内电子商务还没有规范的管理办法和维权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令消费者维权很艰难。网购监管缺失导致在网络团购的销售过程中,销售方常常设置各种消费门槛,限制消费者的权益,损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很多的网络团购都是异地购物,一旦出现问题,只能通过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维权,程序复杂,时间长。
消委会提醒注意保存网络信息用于维权
今年以来,由于很多消费者打电话来咨询网络团购维权问题,佛山市消委会把网络团购纠纷作为今年的一号警示发布。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团购投诉是去年出现的全新的投诉类型。由于无前车可鉴,目前只能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大原则处理。消委会接到投诉后,首先会找团购网站沟通,再协调商家赔偿。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时常碰到证据不足无法索赔的情况。消委会提醒广大“团友”,有关团购的宣传邮件、QQ等信息,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以便发生纠纷时予以证明。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络团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团购平台的选择应该谨慎小心。选择合法备案、信誉高的平台发起的团购,应该研究清楚团购协议,以规避各种风险。
2.有的网络团购是由经营者一方发起的,这样的团购其实就是一种促销,其中不少是预付款消费,所以提醒消费者不要因为价格低廉,一时心动,购买了不满意的商品。
3.网络团购也会存在一些价格陷阱。有商家暗地里先拉高标价然后再打折,这样消费者获得的优惠会名不符实。
4.参加网络团购时,避免直接付款。现在有不少团购,虽然有支付宝等第三方付款渠道,但实际操作时,还是直接付款到发起团购方指定的帐号中的。这与一般的购物验货后确认付款是不同的,有的消费者可能会被误导。
5.关注网络团购售后服务相关信息。消费者一定要关注商家的专业水平、售后服务等信息。日常生活消费,例如餐饮、美容等,最好还是选择自己熟悉的商家及产品较为稳妥。
6.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请尽快向消委会投诉。网络团购纠纷产生后,被投诉主体不仅仅是团购网站,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实体经营者也是被投诉对象。消费者应当保留好有关依据,如下载消费服务内容,提示消费短信等。不要因为网络团购难以确定投诉对象就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7.注重事后评价。有的网络团购发起网站,在事后会提供给消费者一个评价的机会,希望各位消费者重视这个交流的平台,正确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