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程行欢报道:房产新政突然间出台,将一批已经交完定金签完认购书的购房者卡在了新旧政策的中间。按照新政,个人购买商品房时首付要提高,银行按揭的利率也要调整,但是并非人人都能承担这一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市民余先生与冯小姐就属于这批人中无力负担房款的一类。
余先生在4月13日认购了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御景花园一套92平方米的商品房,房款一共为54万元。“当时我们双方的协议是首付20%,余款向银行申请按揭。”余先生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签署认购书后,他当天交了2万元的定金,“但是没有交首付,口头上说4月26日过来交纳首付,并进行银行按揭。”不料,两天过后房产新政就出台,“销售代表给我打电话,说按照新政策,一定要首付30%,银行利率也要调整。”这样一来,他首付要多给5万多元,“可是我没那么多钱。”因此,他想退定。
在与房地产商方面交涉的过程中,开发商曾提出了一个折中意见,多出来的10%首付由开发商来承担,余先生则在一年之内将这钱款还清,这一方案被余先生拒绝了,他明确表示只想要回2万元的定金。
该楼盘开发商的代理商销售代表利文正(音)证实了余先生的话,不过他认为,这是政策风险,不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并且开发商已提出可垫付一成首付。“认购书上白纸黑字写着,以银行利率为准,现在政策变了,谁也不希望出现这样的局面。给余先生退定金,也需要一个流程,和开发商进行协商。”
那么,为什么先签好认购书定好首付和利率再向银行申请按揭?利文正表示,以前都是这样操作的,“按照以前的政策,按揭是绝对能够批下来的,现在政策变了,谁也预料不到”。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冯小姐,她在4月15日签了认购书要购买广州市花都区九龙湖度假区的一套房子。由于开发商把一套分拆成两套来卖,因此冯小姐的认购书上写着首付一套25%、二套30%,按揭按照当时建行的政策,利率分别下浮30%和15%,“本来是4月22日去交付首期,但政策突然变动,第一套变成了首付30%,第二套首付50%,一下子多出了十几万元,真的无法承受”。
冯小姐算了一笔账,按照150平方米的面积,首付不仅要多出10万元,20年下来利息也要多付十几万元,月供也从4000元涨到了5200元,实在难以承受。由于冯小姐希望退房而一直未交首付,到了5月6日,开发商方面以违约为理由,将房子重新挂牌出售,2万元的定金也没有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