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子·惠州事>城市话题> 赞成择校费征税对得起天地良心吗?

赞成择校费征税对得起天地良心吗?

https://city.xizi.com   2006-08-20 11:47:34   西子湖畔    作者:惠城写手   

  我看了19日金羊网转摘廖德凯在《羊城晚报》的《征税,与择校费合法化无关》,看到文章最后总结:税务机关的征税是让乱收费合法化的说法,完全打错了板子。税务机关对择校费等部分教育收费征收营业税,是职责所系。写时评的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传媒也要对得起你的读者,传媒从业者公共道德良知竟然如此给强权占领,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我国在1993年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2000年应达到4%的目标。今年初,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公布《2004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尽管2004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但其投入比例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79%。

  今年北京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沈士团建议,在未来5年切实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尽快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世界平均水平为4.9%,发达国家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

  广东省公共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数字显示,2003年,广东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省生产总值比例为2.74%,低于全国3.4%的水平,2004年,广东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省生产总值比例略有下降,为2.56%,(05-11-18南方都市报 )

  由全国到广东省,多年来的教育投入不足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本来就不足的教育投入的大部分又用在发展高等教育不断扩招上,导致基础教育发展的资金更为缺乏。在政府及公共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又要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的教育需求,谁能想出更好的办法来代替一些学校采取择校费的形式来创收呢。

  基础教育的择校费的根源在于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足所致。《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收入不能低于当地公务员收入的平均水平,而作为全国最富裕的省政府所在地广州市的教师的工资就远远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收入,在全省甚至在全国起了一个极坏的不遵守《教师法》的“榜样”。

  中国基础教育迫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地方政府考虑到城市形象工程和个人实际利益,主管城市的官员在任职届期间宁愿花大量的金钱兴建大广场和修建大马路,(来体现政绩)而不愿花少量的资金投入教育上。(领导的小孩肯定能进当地最好的学校)各地主管财政的都是常务副市长是常委成员,主管教育的却是普通的副市长未能进入常委的核心圈。主管教育的领导在向当地财政要不到足够资金后,只好采用收取择校费的形式来弥补教育资金的缺口。

  实际上,无论哪个城市的中、小学收取所谓的高额择校费,都是得到当地主管政府的批准或默许的,如果没有上级的首肯,有谁相信哪个中、小学的校长敢擅自作主决定收取如此高额的择校费,再傻的校长也不会拿自己的乌纱帽开玩笑的。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学校收取高额的各种费用是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之下的被动结局。

  “截至2006年2月底,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8537亿美元,首次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的消息。国富民穷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的最大特色之一。而我国的教育投入却至今达不到欠发达国家4.1%的标准,就是连本国制订4%目标也不知何时才能实现。在教育投入如此不足的背景之下,中国最富裕的城市之一——广州,开始向中、小学征收营业税,让打造国民素质的中、小学校成为国库的收入的又一条创收之道。本来要国库拨款创办教育,现在反过来让教育为国库创收,真是让百姓欲哭无泪,而时评家和《羊城晚报》还为之高声呐喊。呜呼,文人的良心和公德何在?

上一篇:抓住机遇,迎接发展
下一篇:杀了“瞒虫”又如何?

论坛聚焦
热门文章
城讯
网友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