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着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文明餐桌、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各类型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硬件设施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设了一批符合建设标准的示范单位,为我市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树立了模范,推动了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市局确定将惠州市惠城区文康汤粉店等38家餐饮服务单位和惠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三环店等7家美食广场(街)分别列为我市2017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和食品安全示范街。
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街)的示范期为3年。示范期间,市局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示范单位(街)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通报取消示范资格。期间发生Ⅲ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即时取消示范资格。希望各示范单位再接再厉,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继续保持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惠州市2017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名单
2.惠州市2017年度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单
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惠州市2017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惠州市2017年度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单(7家)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