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发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交警支队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便调查核实。
二、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止
三、受理单位: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示期间监督电话:0752-2309129;
电子邮箱:wwwhzjj@163.com;
2016年11月25日
2016年惠州市“安全文明驾驶人”名单
https://city.xizi.com 2016-11-28 09:30:41 西子湖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