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是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我市具体实施的国家级考试,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是我省首次举行该项考试,为确保本次考试的顺利举行,我省于10月27日下午召开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全保密及考务培训视频会议,我市于11月1日上午召开了惠州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会,与会领导有市教育局副局长邓凡用,市教育考试中心主任卢春浓等同志,会议上,市教育局副局长邓凡用同志对全体考试工作人员提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是吃透政策,严格把关;三是做好考试宣传和应急预案;四是周密组织,确保考试万无一失。同时会议还对我市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安排做了详细部署。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组织工作得到了市公安局、保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力局及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为考试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本次考试将于11月5日举行,我市报考人数4576人、报考科次8200科,全市共设三个考点,分别为惠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惠州市华罗庚中学,惠州市东江高级中学。上述考点都是国家级考试的标准化定点考点。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提醒各位考生:
1、考生可于10月31日—11月4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成准考证,请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两证不齐不得参加考试。
2、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考试期间未经监考员同意不得离开座位,否则将按考试违规处理。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违纪行为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3、考生在考试时,须使用2B铅笔和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请各位考生按要求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笔赴考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惠州市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情况简介
https://city.xizi.com 2016-11-02 09: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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