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696158;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sdjj@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惠州市南坛南新路16号代建项目管理局(516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代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http://city.xizi.com/uploadfile/2014/0922/20140922091748800.doc
http://city.xizi.com/uploadfile/2014/0922/20140922091748800.doc
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