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战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在相关单位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市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将钟期等3名同志推荐为广东省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以下简称“全国优秀建设者”),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2、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6日至8月12日共7天。
3、受理单位:市第四届全国优秀建设者推荐评选工作办公室
地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1号楼13楼1316室
邮编:516003 电话:2892779
传真:2808310
电子信箱:hzswtzbjjk@163.com
惠州市第四届全国优秀建设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