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发〈惠州市交通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办法〉通知》(惠府办〔2011〕41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惠州市交通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第三批名录库进行资格审查。经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共有26家,新申请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有11家,其中有3家因资料不全未通过资格审查;在原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中22家中有18家通过资格复审,其余4家因未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复审资料未通过资格复审。现将名录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从2013年5月5日至5月12日。
在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规定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部门: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传真):0752-2829355
通讯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厦,邮政编码:516003。
附件:惠州市交通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第三批)名单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