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2014年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到期更新的771个出租汽车经营权进行招标,本次经营权招标采用以投标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水平及竞标的经营方案和服务质量承诺方案为主要条件的招标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到期更新的771个出租汽车经营权分为两个项目,项目一为300个经营权,项目二为471个经营权,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项目进行投标响应,兼中兼得。项目一、项目二分别按照各自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标。投标人对两个项目进行投标响应的,应分别编制、递交投标书。
一、 招标项目
(一)项目一
本项目的30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分为A、B、C三个标的,均为100个经营权。其中,A、B标的均要求投入普通出租汽车,C标的要求投入85辆普通出租汽车和15辆高档出租汽车。每个标的经营权不再分拆。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的,无需对该项目不同标的分别制作投标书,只需按照100个经营权(85辆普通出租汽车和15辆高档出租汽车)编制、递交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投标书,并提供有关投资能力证明。
2.投标人一经投标,将视作对本项目的所有标的做出响应。
3.为倡导绿色环保,建设低碳经济城市,推进国家节能减排,本项目投放的出租汽车必须全部是天然气的油气双燃料小汽车。
4.中标人与替补中标人数量:
(1)提交合格投标书的投标人为3人的,授出A标的。得分第一名的,为中标人;得分第二名的,为替补中标人。
(2)提交合格投标书的投标人为4人的,授出A、B标的。得分第一、第二名的,依次为A、B标的中标人;得分第三、第四名的,为替补中标人。
(3)提交合格投标书的投标人为5人的,授出A、B、C标的。得分第一、第二、第三名的,依次为A、B、C标的中标人;得分第四、第五名的,为替补中标人。
(4)提交合格投标书的投标人为6人及以上的,授出A、B、C标的。得分第一、第二、第三名的,依次为A、B、C标的中标人;得分第四、第五、第六名的,为替补中标人。
若中标人因故放弃标的或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由替补中标人按排名顺序依次补上。
(二)项目二
本项目的471个出租汽车经营权,分为D、E、F三个标的。其中D标的,275个经营权,投入235辆普通出租汽车和40辆纯电动出租汽车;E标的,121个经营权,投入91辆普通出租汽车和30辆纯电动出租汽车;F标的,75个经营权,投入45辆普通出租汽车和30辆纯电动出租汽车。每个标的经营权不再分拆。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的,无需对该项目不同标的分别制作投标书,只需按照275个经营权(235辆普通出租汽车和40辆纯电动出租汽车)编制、递交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投标书,并提供有关投资能力证明。
2.投标人一经投标,将视作对本项目的所有标的做出响应。
3.为倡导绿色环保,建设低碳经济城市,支持和推进国家节能减排和新能源产业发展,本项目出租汽车经营权部分投放纯电动出租汽车。
4.中标人与替补中标人数量
(1)提交合格投标书的投标人为3人的,授出D标的。得分第一名的,为中标人;得分第二名的,为替补中标人。
(2)提交合格投标书的投标人为4人的,授出D、E标的。得分第一、第二名的,依次为D、E标的中标人;得分第三、第四名的,为替补中标人。
(3)提交合格投标书的投标人为5人的,授出D、E、F标的。得分第一、第二、第三名的,依次为D、E、F标的中标人;得分第四、第五名的,为替补中标人。
(4)提交合格投标书的投标人为6人及以上的,授出D、E、F标的。得分第一、第二、第三名的,依次为D、E、F标的中标人;得分第四、第五、第六名的,为替补中标人。
若中标人因故放弃标的或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由替补中标人按排名顺序依次补上。
二、报名条件
1.持有效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核准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具有相应投资能力,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
3.2011、2012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合格。
4.201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企业无发生主责及以上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
三、登记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开评标时间
登记报名时间:2014年3月21日—2014年3月31日;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11日当天上午9:00—10:00时;
开评标时间:2014年4月11日上午10:00时以后开始。
以上时间均为国家规定的正常上下班时间。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报名投标者必须在2014年3月31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帐户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江北支行;账号:2008032729000669986。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4年3月21日至3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
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产权交易部,也可直接登录zyjy.huizhou.gov.cn或jtj.huizhou.gov.cn下载。
六、报名登记资料
(一)投标登记表:可直接登录zyjy.huizhou.gov.cn或jtj.huizhou.gov.cn下载,或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二)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核准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的银行凭证。
以上2-5项报名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报名投标者需将以上资料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产权交易部进行初步审核,并办理登记。该中心的审核只是形式上的审核与登记,具体报名资格以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核确认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洪先生,联系电话:7121088,传真:7121089
(二)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万先生,联系电话:2829696,传真:2829387
八、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市交通运输局。
九、以上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招标文件。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