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机关合唱团是广东省第一家地级市机关合唱团,成立5年来,先后获广东省第九届、第十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合唱比赛荣获银奖,第十届中国合唱节银奖。亚洲国际声乐节(香港)亚洲国际合唱二等奖,今年获得第十一届中国合唱节(混声组)合唱获金奖。
为进一步推广惠州市机关文化,提升合唱团的社会认知度,利于推介、演出交流等活动的开展,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团徽和团队精神的宣传口号。
设计要求
1、征集作品要求涵盖合唱、声乐、艺术元素和惠州东江地方特色文化的双重寓意;团徽设计主题应体现惠州市机关合唱团的属性,设计富有创意,构图简单明了,具有现代感和艺术性,拥有强烈的可辨性;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相关载体的生产、加工。
2、征集作品必须保证设计的原创性,应是未公开发表和使用过的作品;作品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
3、征集作品须附有详细的文字说明,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二、评审
惠州市直机关工委将邀请专家组成团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作品评定工作。选中作为团徽的作品及宣传口号知识产权归惠州市机关合唱团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场合擅自使用。最终入选作品将由专家团队审定并颁发证书、团徽和宣传口号入选作品奖金各为1000元,并在市属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征集截止时间及作品寄送地址
1、截止时间:2012年9月15日
2、寄送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行政中心1号楼13楼市直机关工委宣传科
联系人:李燕汝
联系电话:2808441;407635466@QQ.com QQ:407635466
中共惠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