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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9年度惠州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惠市科奖字〔2009〕1号

https://city.xizi.com   2009-08-18 15:16:36   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惠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惠府令[2003]第17号)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部门、单位和专家的范围
  1、县(区)科技局;
  2、市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
  3、5位具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至少3位具有正高或以上职称)可共同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项目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二、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惠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惠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市科学技术奖分两个类别:突出贡献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惠州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必须在惠州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创新型惠州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推荐惠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第一完成单位在我市与其它单位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
  2、推荐项目应是2005年7月以来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评估、专利授权、行业审定等),并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未进行登记的,须在申报奖励前自行到省或市成果登记部门补办好登记手续)。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3、推荐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权、新药证书、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证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为同行认可的。
  4、统一按惠州市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组分类进行申报。
  5、推荐单位、专家推荐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奖。
  6、五位同行专家仅限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候选项目,同时必须独立写出对推荐项目的评价意见(不少于600字)。所推荐的项目存在异议时,推荐人负有协调处理异议的责任。
  三、推荐形式
  2009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实行网上推荐,推荐书主件在申报系统中填写,附件需以JPG图片格式或PDF文件直接从网上提交。各推荐部门及申报者直接登录惠州市科技局“惠州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填写。操作说明详见(http://hzstms.gdsti.net/stmsres/)“相关服务”栏目。
  四、推荐项目材料要求
  申报突出贡献奖的填报《惠州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书》;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填报《惠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一)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候选人所在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基础研究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证明。
  2、技术发明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并提供由知识产权授权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有效证明,详细注明授权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授权号等。
  3、应用技术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二)材料装订及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电子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通过网络填写推荐意见后审核提交。
  2、书面推荐材料2套,其中1套为原件(在首页标注)。主件为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的输出件,附件则必须与上传到系统中文件相一致,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不得另加封面,需加盖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
  在附件材料中编写页码(续接主件页码)。附件材料按“表格七、主要证明目录”的顺序装订,如:“1、知识产权明细”按表中顺序附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2、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按表中顺序附相应的获奖证明文件……,依次类推。
  3、《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填写上报。
  五、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1、完成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09年8月18日至10月8日下午5点;
  2、推荐单位、推荐专家审核汇总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下午5点;
  3、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受理地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行政中心5号楼1楼)
  联 系 人:谭恺昌 电话:2892939 2892939(传真),
  电子邮箱:tankc@huizhou.gov.cn
  请按上述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评奖工作由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奖励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行政中心5号楼2楼);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奖励咨询 戴俊勇、刘福陀 电话:2808974, 286932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严旭阳  电话:2808974, 2869322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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