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子·惠州事>城讯> 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https://city.xizi.com   2018-09-21 11:45:23         

尊敬的全市经济普查对象: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于2018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调查,是我市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重要的政府行为,目的是摸清我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我市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实现更好质量更高水平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对象是在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2018年8月至12月进行单位清查,普查员上门核查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等,单位还须填报相关清查表。2019年1月至4月进行普查登记,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进行普查登记。普查期间,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印制的普查证件上门入户,请您准备好有关证件、资料,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积极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做到依法普查、诚信普查。
 
  经济普查需要每一个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个体经营户均应按照所在地普查机构的要求,主动配合普查员做好此次经济普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普查人员对您所提供的普查资料,将依法给予严格保密;经济普查不收取普查对象任何费用。
 
  若您对普查工作存在疑问或建议,可联系我办,电话:2898101,邮箱:pczx@hzsin.gov.cn,网址:http://www.hzsin.gov.cn。
 
  经济普查人人尽力,发展经济家家受益。今天您为国家提供了真实可信的普查数据,明天国家将据此制定出惠及千家万户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让我们同心同德,共同努力,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经济普查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惠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9月
 

上一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下一篇:2018博罗文化消费月正式启动,中秋畅玩博罗

论坛聚焦
热门文章
城讯
网友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