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从惠州市流动人口服务局获悉,为整合流动人员管理资源,今年1月14日惠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将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惠州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更名为惠州市流动人口服务局,为公安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培训、维权以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房屋租赁税收管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登记、居住证发放等工作。原市缉毒支队支队长曾高任局长。
据曾高局长介绍,市流动人口服务局未来的工作重点,将本着“整合资源、服务为先、自治互助、相互促进”的基本原则,着重围绕“留个转变开展各项工作”,其中包括实现流动人口工作重点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实现流动人口自身由被动接受服务管理向主动参与自治互助转变等。最终实现对广大流动人口提供更直接、更全面、更具体、更可行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
同时,据曾高介绍,市流动人口服务局将指导培育成立“惠州市关爱流动人口促进会”等社会服务类社会团体,整合政府和社会各界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具体承担政府及社会各界资助捐助服务项目。同时,将指导成立惠州市流动人口关爱专项基金,整合政府资源及企业等社会各界资助捐助,主要用于“流动人口之家”及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帮扶资助困难流动人口及其携行子女学习、奖励优秀流动人口和优秀关爱企业、开展流动人口职业指导培训及企业各类骨干人才培训、开展流出地协调服务及会员企业招工、主题关爱活动及宣传活动、发展并服务于会员单位及流动人口志愿者服务队伍等其它工作,为我市流动人口社会化基本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必须的工作经费保障。
据市流动人口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2009年之前,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由公安、计生和劳动部门共同管理。2008年,广东省政府要求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我市于2009年8月成立市流动人口管理局,归入市政府办公室管理。2014年,我市应中央号召改革政府机构,整合市流动人口管理局和公安关于流动人口管理方面业务,合理管理流动人口,于是将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更名为市流动人口服务局,划入市公安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