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女子小丽(化名)受男性朋友谭某邀约出去玩,引起男友吃醋,引发这桩绑架“情敌”案。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认定小丽为本绑架案的从犯,判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1月15日18时许,小丽接到被害人谭某邀请,一起出去玩。小丽男友罗某得知后,和几个朋友还有小丽密谋绑架谭,由小丽将谭骗至东莞某出租屋。后小丽男友等人采取殴打的方式,逼迫谭筹集赎金15万元,谭遂打电话向朋友筹钱并请帮忙报警。后经商讨,赎金降为5万元。
当晚10时许,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小丽及其男友等人。
今年6月,小丽男友因本案及另一宗同性质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听到宣判结果后,面容憔悴的小丽当庭落泪,说“我不知道后果这样严重”。虽然她觉得判重了一点,但并不打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