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东莞将减免民办学校在校生学杂费、课本费。
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完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集中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等内容。
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年公用经费补助,分别为550元和750元;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年教科书费补助,分别为100元和180元。按“二级办学”分担补助经费计算,列入市镇两级财政年度财政预算解决,每年财政支出达到2.68亿元。
议题 :义务教育
每年财政支出
补助2.68亿
会议决定,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按省定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免费教科书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全体在校生(不分户籍)给予减免。
其中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年公用经费补助,分别为550元和750元;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年教科书费补助,分别为100元和180元。按“二级办学”分担补助经费计算,列入市镇两级财政年度财政预算解决,每年财政支出达到2.68亿元。
另悉,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学生合计767711人,至2009年春季,我市已全面实现公办学校(不分户籍)免费义务教育,并对在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按原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给予了相关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