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隆庆、万历年间,福建惠安县流传着两首民谣。一首被清初的朱彝尊收录在《明诗综》里,叫做《惠安民为叶春及歌》:“隆庆中,归善叶春及知惠安县,民爱之如慈父,歌之曰:叶君为政,惟饮吾水。设施不烦,五风十雨。”另一首则被明末的韩晟记载在《叶春及行状》一文中:“三年县令,两箱行里。”这两首民谣,都是歌颂叶春及为官勤政爱民,清正廉洁的。事实上,直至四百余年后的今天,惠安人民还在纪念着叶春及,他们说:“通观宋、元、明三代(已知)惠安一百七十九名知县,叶春及是其中最有成就和影响的一个”。而叶春及在惠安知县任内编修的《惠安政书》,则被誉为“历史上罕见的一部县长施政笔记”,在日本至今仍有专门机构在研究。论官秩,知县不过是七品;论其任职时间,前后还不到四年;居然能够得到当地百姓这样的赞颂而成为其千古不磨的口碑,叶春及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他的故事。
明嘉靖十一年(1532)农历四月某日,叶春及在广东惠州府城万石里(今惠城区桥西中山南路)叶氏老屋呱呱坠地。父亲叶天祐是个学问渊博、品行端谨的穷秀才,以教书为业,年届不惑始得一子,自然视如掌上明珠。叶春及打自五岁起,就被他带在身边,亲自调教。相传叶春及八岁那年,和一群儿童嘻戏,忽然旁边有人说出一句:“草茅应有廊庙心”,叶春及听了即应声答道:“燕雀安知鸿鹄志!”老秀才知道了这件事后既惊讶,又高兴,认定此子天生神俊,胸有大志,是个可造之才,更是用心栽培。十岁时即授以古文《尚书》,十二岁授以《诗经》,十四岁教授《易经》,十五岁则教读宋儒之书,讲圣贤之学,到了十六岁,便入庠受博士经。十七岁那年,老秀才不幸病故,母亲方氏承担了督教儿子的任务。她虽然出身农家,没有读过书,却是沉静贤慧,深识大义,常常为叶春及的学业操心,鼓励他树立大志,做一个“生益于时,死传于后”的人。嘉靖三十一年,叶春及参加乡试,高中解元。这时他刚满二十一岁,可谓是一帆风顺,少年得志。谁料到,接着下来,他考取进士的道路却是坎坷异常。据方志的记载,他是“六上春官不第”,也就是说,他前后十五年考了六次还是名落孙山。这十五年间,叶春及在失败中不断地争扎奋斗。他曾经游学金陵、吉水等地,揽胜怀古,考察民情;他登门拜访了当时有名的学者罗洪先,“问学辨难,旬日始归”;他还结识了陈吾德、霍与瑕、韦宪文、胡世祥等一大批岭南青年俊彦,诗酒酬唱,书扎往来。挫折和失败反而给他一个认真反省自我和深入观察社会的机会,轻狂浮躁之气褪减了,眼界开阔了,见识增长了,读书报国的心志也更坚定了。他整刷羽毛,等待着时机。
嘉靖四十五年(1566)丙寅十二月,世宗皇帝病死,穆宗朱载垕即位。次年,改元隆庆,颁即位诏,求各地有识之士上书直言时政,指陈利弊。叶春及在家中听到了这个消息,高兴地说: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于是,振笔疾书,写成三万余言的《上皇帝应诏书》。此书分五章:一曰端治本;二曰正士习;三曰纠官邪;四曰安民生;五曰足国用,文章洞烛世弊,笔锋所及,多为人所讳言。他有感于嘉靖皇帝为求长生不老而迷信道教,以至多年不朝,纲纪崩坏,官场黑暗,民生凋敝,怨声载道的社会现实,指出“治本之端乃在陛下”,一切都要从皇帝本身做起。又说:现在是“官怠而不勤,吏奸而俟贿”,“贫苦失职,闾里呻吟,百姓未见其宁”,“官邪故民生不安,民生不安故国用不足。”整顿吏治,清除腐败,是关系社会稳定、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必须认真抓好,并为此而提了纠治的建议,如决资格、清仕进、审举劾等等。这一年年底,叶春及携带着应诏书赶到京城,自掏腰包请人誊写了若干份,散发开去。一时间,京城里有不少人叫好,以为是刘贲复出。当然也有人不高兴,特别是当时的通政使李一元,他收到《应诏书》,读了二三篇,便气不打一处来,立即着人把叶春及带到自己面前,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遍:“你,就是归善县的那个叶举人么?”叶春及回答说:“是,我就是叶春及。”“好你个叶举人!”李一元抖了抖手中的《应诏书》,厉声说:“你这不是向朝廷卖弄学问么?告诉你,向皇上提建议可是有规矩的,哪容得你啰啰嗦嗦说这么一大套!”叶春及毫不畏惧,反驳说:“向皇上提建议,如果提得中肯,说一句不为少,说千万言也不为多。苏轼的策论,不就是这样吗!”李一元听了更是火冒三丈:“苏氏的文章可是不论唐宋只谈秦汉啊,而你倒好!”言外之意就是不满叶春及处处触犯时忌。接着又指着叶春及的肚子说:“你别自恃饱读诗书,满腹学问,就算你真是一颗明珠,不被使用,就和盲人的眼睛一样!皇上如此圣贤,我们这些大臣又是这样竭智尽忠,还用得着你来聒聒叫吗?”叶春及也来火了,反问道:“大至日月雷霆,小至昆虫草木,大人你说说,哪一样不是天地的造化,哪一样是天地可以缺少得了的?”——这是全国举人聚集京城会试的时候,惠州举人叶春及不畏强权,舌战通政使李一元的事,很快就在他们中间传开。姓李的慑于公议,最后还是勉强把叶春及的应诏书封进皇帝。没隔多久,隆庆皇帝的圣旨下来了:“知道了。”洋洋三万言,一片报国心,换来的竟是这不冷不热的三个字,叫叶春及好生失望。正所谓忠诚不足以动天听,他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呢?
同样令叶春及失望的是,他这次考进士又落第了,仅名列乙榜,被授以福建福清县教谕。福清县是个山区县,县学宫当时就在万山之中“颓垣通溪,茀草没肩,室有残笾,堂无敞几”,叶春及刚到任所,所看到的就是这样破败的情景,他是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开始了教谕生涯的。学生们听说县里来了新学官,纷纷带着钱物来作见面礼。按惯例,这些钱物,是归教谕所有的,叶春及一律不受,叫下属一一登记在册,算是公家收入,用作兴建校舍和补充学生伙食的不足。就在叶春及的亲力亲为之下,很快,四十间课室宿舍建成了,六十余丈长的县学围墙也筑好了,名宦乡贤祠、藏书楼、敬一亭、射圃等附属设施也一一建起来了,学校容貌焕然一新。紧接着,他又按国家规定设置课程,严格教规,使来者忘归,学者致志,小邑学风由是一振,生员由原来三十九人猛增至一百二十人。叶春及的贤廉能干,受到了当地长官的重视。最初,要委派他署理永福县,他即以初来乍到,本职工作尚无头绪,兼署县事未兔匆忙为由,给当面推辞了。过了没多久,再委派他署理连江县,他呈上文来,说是眼前闽清县学百废待举,教谕不宜两地分身,以免误事,又推辞掉了。再隔了一段时间,长官又委派叶春及署理闽清县,这已是第三回委派了,况且闽清教谕兼署闽清县事,办公地点同在一个县城,叶春及这回总该答应了吧?谁料到他又呈上文来推辞,理由是有家事缠身,若连署县事,公私难以兼顾。“这算是哪门子理由啊?”那长官犯嘀咕了:“这叶春及也真是,委他兼署县事是本官对他的抬举嘛,这事若摊在别人身上,可是巴不得的美差呢!而他却是一辞再辞,也未免太不领情了吧。”长官这话传到叶春及耳边,于是他又写了一篇报告,说出自己的真心话。他说:长官您把话说到这份上,我是情迫辞穷,只好吐露肝胆了。我连续多次承获委派,受知于上者可谓非浅。人都说士为知已者死,我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辞不就,这是为什么呢?若是因了私事,那我真该被骂为不识抬举。但我记得,本朝洪武十四年,太祖已立有规矩,严禁地方长官差遣学官,这是公法。身为学官,这公法我怎能违背呢!如果我真去做了,岂不是给学生们立一个坏的榜样吗?叶春及执持公法,三辞署县的事,很快就在当地传为美谈。
隆庆四年(1570),叶春及因成绩显著被朝廷升任为惠安知县。这一年七月,他离开闽清,起程赴任。上路不久,就见一干人马迎了上来。原来,这是惠安县的三个里长,带着一班担脚轿夫,抬着钱物礼品,说是代表全县百姓前来迎接新知县。叶春及这下子可为难了:拒绝吗?人家辛辛苦苦大老远赶来欢迎自己,一概拒绝未免不近人情。不拒绝吗?这可是老百姓自家凑来的辛苦血汗钱,拿了它可是法理不容,于心不安,违背了自己一贯做人的原则啊!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拒绝。他对那三位里长说:“这次我来,途中使费包括舆马饮食什器米盐等,一概自备。你等来迎,心意我领了,但礼金必得如数奉还。我是绝不能收受一分钱的。”既然知县大人这么发话,三位里长也不敢多言,心里头却总是不踏实,嘀嘀咕咕的:这是什么时世了?居然还有不贪钱爱物的官儿!莫不是咱什么地方开罪了这位新上任的顶头上司?若真是,往后可要吃不完兜着走呢!叶春及也看出了他们的疑虑,他想:老百姓为什么要这样自掏腰包,不辞劳苦前来迎接素不相识的我叶某人呢?他们是怕我这个新官上任时未得好处,而日后去为难他们啊。官邪故民生不安,这话可是说得没错呢。要让他们心安,看来还得用实际行动释除他们的疑虑。下车伊始,他便接连着在县衙门口张贴了三张告示。第一张是“止迎”,公开表明:本职匹马至县,安民报主,是职责所在,无须迎来送往。万一不称职,即自行徒步回去,绝不敢烦劳百姓。第二张是“禁供俱”,说是这次来惠安上任,里长率众远迎并非是本职本意。途中一切使费概由本职自付,有先由里长支付的,则本职如数奉还,不敢沾百姓一厘一毫。第三张是“偿舆马价”,把这次来任途中由里长预支的明细帐目公开:里长雇担脚轿夫共用二十一两一钱八分;担脚轿夫的饮料费,每人五分,四十五人共计二两二钱二分;买幨帏计一两一分五厘;以上三项共计二十三两四钱四分五厘,全数由本职个人偿清,较规定的标准还高出二两四钱四分五厘。他还特别声明,饮料费是直接付给担脚轿夫本人的,如果里长有欺上瞒下、中饱私囊的,请随时来告,本职必依法严办!三张告示一出,人们都为来了一位如此廉洁严明的新知县而额手称庆,那些平日仗势欺人,恃权索贿的横胥墨吏,也就有所忌惮,收敛了许多。
叶春及严以律己,待上也决不含糊。惠安县当时隶属泉州府,地处交通要道,大小的官员过往,常常是携家带眷,随侍帮闲一大帮,既要招呼食宿,又要送礼饯行,成了当地百姓的一大负担。叶春及了解这一情况后即下令:“自此之后,不能饰厨传供上官,即台使亦然。”有一次,京城派了一位要员前来按察泉州郡。此公好摆官架子,鲜衣怒马,仪从煌赫,浩浩荡荡直奔惠安县城。若按惯常情况,早就有地方政要乡绅率众列队在城门外恭候了。这一次,却是到了县署才见知县叶春及在门前迎接。一番礼节性的程序之后,此公便道明来意,说是要在这里住上一宿。叶春及略作沉吟,说:“惠安是小县,按朝廷规定,除非太阳落山,否则本县是不能擅自招呼过往官员的。现在天色尚早,还请大人抓紧上路为好,免得卑职为难。”此公心中当然甚是不快,但碍于叶春及所说确为朝廷规定,又不好公开发作,只好悻悻离去。“宁可刻民,不可取怒于上;宁可薄下,不可不厚于过往。”利用迎来送往的机会巴结效劳上司,这本来是当时地方官员固禄位、图拔擢的官场秘诀,叶春及却反其道而行之。难怪后来朱彝尊在《明诗综》里说到叶春及时,还特别提及此事,称赞他“强项甚矣”。强项,用现在的廣东话来说就是“硬颈”。
在当时,叶春及确实以“硬颈”出名,他的守法如山,认理不认人的故事还有很多。这里不妨再说两件事。
第一件事,就在叶春及刚到惠安任上不久,便遇着他的顶头上司泉州郡丞丁一中要进京述职。这姓丁的可是个无所不贪的傢伙,这次进京述职,也成了他敛财自肥的藉口。本来,泉州属下的七个县,早已在他的授意之下为他“隳币饯行”——就是大家凑银子送他上京城。他拿了这银子,意猶未足,于是又往下发了一道文,大意说:本官进京,长途跋涉,需人挑担随侍上路,各县原应即派三名机兵前来候用,现改为以银代工,每名机兵折现银七兩五钱,从速按额上缴勿误。催缴之令到达惠安,叶春及顶着不办,原件封还,并附上一封信给丁某人。在信中,他说:机兵的职责是守城御寇,不是作挑担随行,大人您把他们叫去作私用,已为法令所不许,可况是要征占他们的工食费?如果遵照您的指示办,县上必得超额征用机兵,机兵又势必摊派给编户,这负担最终还不是落到百姓身上?我身为知县,岂敢做这等违法无良的事。现谨将原件缴还,请原谅我无能,没法执行。丁一中碰到硬钉子,心中不快,但又自知理亏发作不得。后来,他见到叶春及,便大发牢骚:“叶知县你是清官易做啊!你说我乱收费,可你知道我去到京城,上上下下、方方面面,这要打点,那也要疏通,得花多少银子?”叶春及沉默不语,但银子就是坚持不给。这下可惹恼了丁某,背地里大骂叶春及是假爱民、真好名。上到京城,又向少宰刘光济告叶春及的黑状。不久御史刘良弼按察福建,刘光济就嘱托他过问此事,给丁一中撑撑腰。到了泉州之后,刘良弼就把叶春及叫来问话,并且教训他说:“你是个贤德的人,我怎敢不成全你呢。不过,你也应该明白,为官之道,贵在中庸啊。”那言外之意,就是要叶春及不必过于认真,有些事情,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叶春及听了愤然说:“整天说中庸、中庸,卑职办不到!”顶撞御史,闹不好,那可是要丢乌纱帽的。叶春及不怕,“硬颈”得很。
另外一件事则是发生在隆庆五年七月,当时有梁氏妇陈媪递上状来,告赵日新父子恃权仗势侵夺了她家的祖山。这赵日新何许人也?原来他是县中胥吏,恃仗着老子赵恒在外当知府,常常欺凌贫弱。当时许多人都以为叶春及这回接了个难剃的头,也都暗暗为这梁氏陈媪捏了一把汗:什么人不好告,偏要告这一对当官得势的父子。叶春及却不这么想,他心里清楚:父子在官衙供职,一个无权无势的贫弱妇人若无莫大冤情,岂敢轻易告他!开庭那天,他把三十位都长传上庭来作证,一问,众口一词,都说那山是梁氏祖山。赵日新做了坏事心知肚明,也不敢当庭抵赖。于是,叶春及挥笔判陈媪胜诉。十日之后,赵日新正要起程上京参加会试,刚好在街上碰见了叶春及,便怒气冲冲走上前喷沫而言:“走着瞧吧,我很快就是都城的人了!”叶春及笑而不答,心里却在想:这傢伙如此嚣张,若他日我离开了惠安,梁氏陈媪势孤力薄,这座祖山恐怕最后还是拿不回来,于是随即判令赵日新以薪俸买下此山。后来赵日新果然中了进士,授江西分宜知县,为泄其私愤,不断向朝中权贵投书诋毁叶春及。叶春及心中坦荡,对此一笑置之。叶春及曾经讲过:我当知县,就是“欲吾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使百姓的“田庐妻子,虽有强暴立于其旁,莫敢睨者。”“凡贪暴之人过取民一钱者,以身争之。”换句话说,他是把让人民衣食丰足,安居乐业,保护人民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凌,当作自己必须尽到的职责。他说到做到,用行动实践了自己的诺言,获得了当地百姓的信任。自此之后,郡上遇上一些事涉权贵的难打的官司,上头往往就交给他去处理。而邻近郡邑的民众,也有不少人主动要求把自己的官司安排到惠安来,由叶春及来审理。他们信得过叶春及,称赞他“爱民如子,幽隐必周;守法如山,豪右不避”,把他与同时的海瑞和叶梦熊相提并论。
叶春及嫉恶有如秋风严霜,反贪不畏高官强权,赢得了百姓的赞颂,同时也触怒了一班权贵。尽管朝廷考评他“治绩为当时第一”,“到任数年邑大治”,仍然有许多人公开或暗地攻击他,嚷嚷着要赶他下台。当时的巡抚刘尧诲就其中的代表人物。《闽清县志》就有这样的记载:“叶春及升知惠安县,廉明节爱。巡抚刘尧诲有所需,春及弗顾也。”这刘巡抚的“有所需”,说白点,就是强索硬要。而叶春及不予理睬,这就让刘尧诲怀恨在心,总想找机会收拾收拾这位不识好歹的“硬颈知县”。恰好就在这时候,朝廷要提拔叶春及为广西宾州知府。任命的公文落入刘尧诲这班人手中,他们觉得报复的机会来了。在他们的授意之下,报送任命文书的公人张大了狮子口,向叶春及索取高额赏金,说是如果不赏,这公文就不交给他。叶春及穷得响叮噹,哪里能拿得出这么多银子作赏钱呢?早在几年前,当他在闽清县教谕的任上接到升任惠安知县的任命时,报送公文的人也曾向他索赏,但那人心地好,也敬佩叶春及的人品,对叶春及说:“叶大人,我知道你清廉,拿不出银两赏我,你就写一首诗送我,算是打赏吧。”写诗当然难不倒叶春及,他是写诗的高手,十四岁时就能在伐鼓七声之中吟出一首像模像样的七绝。这一回可就不同了,且不说叶春及根本就拿不出这巨额的赏金,就算他设法把赏金筹到了,最后他能得到的也不会是任命的公文,反而会是兜头泼将而来的一盆“财産来源不明”的污水,刘尧诲们是必欲置叶春及于死地而后快的。叶春及也看透了这一点:不给就不给,大不了不当这个官就是了。他一方面一再托病请辞,一方面则安排家人先行返回惠州老家。家人离开惠安那天,全部行李仅得“蔽衣一箧”,连同其他一些杂物装在两个箱子里,雇个脚工挑着便上了路。俗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知县官位虽然说比知府低了些,好歹也是一县之长,实权在握,三四年下来,捞他个三万五万,在几乎无官不贪的当时,可是寻常的事啊。惠安的百姓被深深感动了!
“三年县令,两箱行李”,这首民谣很快就传遍惠安的三乡五里。人们知道叶知县就要辞官归里,纷纷前来挽留,还派了代表赴京上书,要求朝廷让叶春及继续留任。很快,朝廷批复说:“叶春及年力富强,志行修洁,历官四载,足称勤劳,难令休致。”着他尽快赴广西宾州上任。老百姓乞留他,朝廷不允;到宾州上任,任命的公文却又被人藉故隐藏,使他没有报到的凭据;如果你不去报到吗,他们还可以给你一个擅弃公职的罪名,罪名成立至少也要削籍为民。总之,就是要把你弄成个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叶春及深感官场的黑暗腐败,已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自惟一身不足以当百万锋镝”,去意愈发坚定。他自制了民巾,还为民巾作了一首赞词,藉此来表明辞官为民的决心。赞词说:“流为水,凝为冰,冰泮乃返其形;死为鬼,生为人,人死乃归其根;今为官,昔为民,官罢乃还其真。”真是坦坦荡荡,正气浩然。叶春及离开惠安的那一天,有上千人前来送行。当时的惠安县城内只有139户共916人,全县人口也不过三万,送行者居然上千人,可见不但是倾城而出,而且各乡各社也都有不少人前来相送了,这在惠安的历史上可是前所未有的事。临别之时,叶春及动情地对送行的百姓说:“知县虽去,百岁后魂魄犹思惠安。”又指着驿道两旁的榕树说:“这四百二十一棵榕树是我和大家一起栽下的,我下次回来探望各位,想必已是枝繁叶茂,到时你们就带上自家酿的米酒来,请我在这树下高高兴兴喝上一盅。”话未说完,眼睛已禁不住先红了。旁听者更是掩泪唏嘘,多少年来,“叶君施政,惟饮吾水”,主动讨要他们的酒喝,这还是头一遭啊。不久,惠安官民就在县城的南郊和北郊各树起一块石碑,纪载和表彰叶春及的功德,这在惠安的历史上也是少有的事情。
万历二年(1574)腊月,叶春及回到了家乡惠州,在罗浮山石洞隐居教书,直至万历二十年被重新起用,任命为湖北郧阳府同知,前后共十八年之久。这期间,他先后编修了《顺德县志》、《肇庆府志》和《永安县志》(永安县即今紫金县),同时还参加了《博罗县志》的修改工作,是惠州历史上编修地方志最多的人。他著作繁富,弟子门生遍及广东各地,而自己却是清贫如故,连后来去湖北郧阳赴任的盘缠,也还是亲友凑齐的。这一切磨难,却并没有改变他为官清廉的宗旨和刚正不阿的性格。万历二十二年,叶春及升任户部员外郎,负责京城的税收工作。据史志的记述,“其事凌杂米盐,动关中贵人,春及一切渊察之,不少假也。”直至最后以劳瘁卒于任上,叶春及还是像当年一样“硬颈”。
叶春及的事迹被载入《明史》和各类方志、著作,他的作品《石洞集》被清《四库全书》录著。在家乡惠州,他与同里的叶梦熊、杨起元、李学一、叶萼一起被尊称为“湖上五先生”,祀奉在西子湖畔的五贤祠中。(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