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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江三角洲9市统一车辆通行费年票缴讫标识的通告

https://city.xizi.com   2014-05-20 08:52:18         

  经省政府批准,珠三角9市(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为便于年票互通车辆识别,提高通行效率,省交通厅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珠三角9市启用统一的年票标识。已缴交本籍车辆通行费年票费的车辆在通行珠江三角洲地区9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的普通公路收费站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站时,可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或年票标识免缴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请各位车主及时到就近的年票收费所缴交。
 
  惠城区内缴费点:
 
  仲恺收费所 (惠州市陈江平南市车管所5号楼;电话:2600844)
  江南收费所(西堤路18号市公路管理局一楼;电话:2228700)
  江北收费所 (三新南路16号,市公安局右侧供销大厦;电话:2804038)
  惠城收费所(鳄湖路24号惠城公路管理局;电话:2268958)
  市区各机动车辆检测站均设有车辆通行费年票费缴费点
  各县(区)缴费点:各县(区)年票收费所和当地机动车辆检测站。
  惠州市机动车辆通行费年票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248773。
 
  特此通告。
 
  惠州市车辆通行费年票管理中心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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