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市人社[2012]208号文件精神,市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一次性每人1000元补贴。经企业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9个企业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4年5月8日至5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789326)。
附件:市直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公示名单.xls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