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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放气球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https://city.xizi.com   2014-04-08 08:52:55   市气象局      

  为加强我市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保障军机、民航的飞行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我局分别与平潭机场、市城管执法局、工商局、公安消防局进行协商和调研,由我局依据相关法规和规章草拟了《关于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放气球的通告》, 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5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889376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gaowj083@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惠州市江北富民路12号惠州市气象局法规科(邮编:5160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放气球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气象局 
   2014年4月24日  
 
 
关于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放气球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市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保障部队军机日常战备训练、民航飞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气球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依法划设的惠州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惠州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分为两大区域。以惠州机场中心(114°36′E,23°03′N)为基准点,以32.64°方位延长线32.3公里、138.09°方位延长线36.55公里、220.37°方位延长线35.7公里、296.39°方位延长线61.2公里四个点所围成的梯形范围为净空保护“一区域”,空域面积为3167.44平方公里,涵盖范围为:惠城区全辖区,博罗县罗阳镇、泰美镇、湖镇镇、龙华镇、龙溪镇、长宁镇、福田镇,惠东县梁化镇、平山街道办、白花镇、稔山镇、铁涌镇、大岭镇、巽寮镇,惠阳区全辖区,大亚湾区全辖区。以龙门民航导航台(114°20′E,23°39′N)为几何中心,以长34公里、宽10公里的矩形范围为净空保护“二区域”,空域面积为340平方公里,涵盖范围为:龙门县龙田镇、龙城镇、平陵镇,博罗县公庄镇、石坝镇、麻陂镇、杨村镇。
  二、在惠州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须经当地气象部门依法审批,并告知当地城管部门。
  三、对违反本通告,未经批准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的组织或者个人,由气象部门责令当事人回收或者会同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情节严重的,除由气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外,对涉及广告经营部分由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执行。
 
  名词注释: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
  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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