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2014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51号)http://www1.huizhou.gov.cn/pages/cms/huizhou/userfiles/file/20140313163807-64.pdf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