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保证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现将2013年惠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安排项目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的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均可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们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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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3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安排项目名单》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9日
2013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安排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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