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惠阳区纪委监察局拟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安排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或派驻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
选调职位为惠阳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4名。选调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表现优秀,身体健康,能承受加班压力,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财供事业编制人员;
(二)男性(主要从事查办案件工作,需值夜班),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有志向在1年内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
(五)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11年12月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六)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即使隐瞒过关被录用,一旦发现将坚决辞退:尚在公务员试用期及最低服务期内的;曾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的。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直接到惠阳区纪委办公室报名(地点:惠阳区行政中心主楼319室),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
(三)咨询电话:惠阳区纪委办公室,0752-3370133,13824299415。
三、办理程序
(一)根据报名者提交资料审核资格,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根据考试情况,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拟定选调人选。
(三)考生一旦被录用,作为惠阳区纪委监察局中层干部人选培养。
(四)空缺声明:如选调过程中无适合人选,则暂时空缺。
附件:1、2013年惠阳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3、2013年惠阳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惠阳区纪委
惠阳区监察局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