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成功举办了四届“感动惠州”人物评选活动,对于树立正面典型、弘扬社会正气、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人本立市理念,提升惠州城市精神品质,为惠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幸福惠州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根据《惠州市“感动惠州”人物评选实施办法》(惠市委办 [2010]3号文)有关规定,定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举办第五届“感动惠州”人物评选活动。活动的主题是:“真爱奉献社会、真情感动惠州”,拟对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具有震撼人心、令人感动的人物进行评选、宣传。为扩大征集覆盖面,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候选人。
被推选参与“感动惠州”人物评选活动的个人或集体,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惠州,遵守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准则,并具备以下一个或几个特点:
(一)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
(二)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向,突出体现惠州精神;
(三)在抗洪抢险救灾、社会治安及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
(四)在党建工作中具有突出而感人的表现;
(五)在双拥工作中具有感人事迹;
(六)在扶贫助困、捐资助学等慈善活动中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七)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八)在各行各业中具有突出的表现或重大贡献;
(九)在孝敬老人、夫妻恩爱、教育子女、邻里和睦等方面事迹特别感人,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十)以集体力量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以实际行动感动和影响了广大公众,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的团体或组织。
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推荐。推荐时应按要求详细填写 《第五届 “感动惠州”人物评选活动推荐表》(表格请登录《今日惠州网》下载),并附上不少于500字的事迹材料或说明,同时提供推荐对象的身份证、荣誉证书、捐资数额等证明材料,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组委会〔个人推荐的需加盖所在村(居)委会或派出所公章〕。推荐资料请于2012年12月14日前邮寄、送达组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zxck2007@163.com,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行政中心一号楼11楼市委宣传部宣传科(信封上注明“感动惠州”字样),联系人:刘海燕。联系电话:2808912,传真:2810913。
第五届“感动惠州”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