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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聘律师为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西湖站房屋征收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公告

https://city.xizi.com   2011-12-16 17:29:16         

     为保障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西湖站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我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依法实施,帮助房屋征收工作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广大被征收人正确理解把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法律原则和工作程序。经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西湖站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聘请一批执业律师为房屋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工作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维护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惠州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纪要》(惠轨规纪[2011]6号)、《莞惠城轨交通项目西湖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聘请律师服务方案》(下称《方案》)的要求,现就征聘律师提供莞惠城轨交通项目西湖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服务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开征聘执业律师11名。应聘的律师需满足如下要求:
    1、 在惠城区辖区范围内执业,且执业满三年以上;
    2、 执业以来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不良信用记录;
    3、 熟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征收拆迁工作程序;
    4、 愿意为房屋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工作机构提供耐心细致的法律咨询服务,并接受《方案》规定的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和收费条件等。
    二、 申请报名。请意向应聘人持本人身份证、律师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受委托的函原件,于2011年12月20日—12月29日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30时—12时、下午2:30时—6时),到惠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局政府法律顾问团秘书处(区行政中心3楼351室)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 报名结束后,由区法制局在2012年1月16日前分别约谈意向应聘人,并向律师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函调该律师执业以来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信用记录情况后,拟定具体的人选报惠城区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西湖站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人选确定后,由区法制局直接通知拟聘的律师,并由区法制局根据《方案》的规定与受聘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受聘律师从2012年2月15日开始提供法律服务。

联系人:  刘红光   肖景鸿    电话:(0752)2386268    2386351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局
               莞惠城轨西湖站房屋征收工作法律保障组
                   二 0 一 一 年 十二 月 十 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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