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万众评公务”活动暂行规则》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今年全市开展的“党建工作创新年”、“惠民工程建设年”、“转型升级推进年”等“三个年”活动和市直单位作风建设绩效考核以及各级换届等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9至12月在全市开展2011年“万众评公务”活动。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根据评议内容,对被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的意见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2、评议内容和被评单位名单见附件。
3、征求意见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10月30日止。
4、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政府网站、电子邮件提交。
邮政信箱:惠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负1楼010室 惠州市 “万众评公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516003
联系电话:2892021 2892051
传真:2892051
政府门户网:www.huizhou.gov.cn
电子邮箱:wzpgw@huizhou.gov.cn
惠州市“万众评公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2011年惠州市“万众评公务”活动的评议内容及被评单位名单
一、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主要与惠州市开展的“三个年”、民主评议行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纪律教育学习月、党务政务及信息公开、作风建设绩效考核、部门正职责任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惠民在线”网络问政、《党政领导信箱》办理落实和行政服务平台服务质量评议等活动结合起来,将有关内容纳入其中,综合评分。具体包括五个方面:
(一)评作风建设。具体是: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评议职能作用发挥、落实指示决定、密切联系群众以及坚持办事原则、群众纪律、工作绩效等方面的情况。
(二)评服务质量。具体是:转变行政观念,树立执政为民、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和扎实工作的敬业精神情况;服务发展、服务和谐、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服务创新等“五大服务”的态度、质量情况;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服务工作制度的情况。
(三)评依法行政。具体是:带头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方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情况;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事项的行政执法情况;群众投诉的违法违纪问题受理和查处情况;建立和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和接待群众信访回复情况。
(四)评工作效能。具体是:本职业务熟悉精通的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的情况;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的执行情况;本单位行政职能执行情况;本单位网络评议及问政、《党政领导信箱》办理落实、电子监察和行政服务平台服务质量评议情况;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
(五)评廉政状况。具体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严格自律情况;加强本部门机关作风建设、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情况;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经费开支使用和物资采购情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创先争优、考核考评以及遵守中纪委、中组部“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换届纪律等工作情况。
二、被评议单位名单
今年“万众评公务”活动,全市进行统一部署,市直和各县(区)同时进行。安排市直被评单位136个,分非执法部门、执法部门、“窗口”服务单位三大类进行评议。
(一)非执法部门(23个):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台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总工会、共青团惠州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二)执法部门(60个):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法制局、市口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惠州仲裁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港务管理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江航道局、惠州海事局、市烟草专卖局、惠州海关、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东江流域管理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惠州银监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公安消防局、惠州盐务局(盐业总公司)、象头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三)“窗口”服务单位(53个):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流动人口管理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接待处、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 (西湖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白盆珠水库管理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供销合作社、市移民办公室、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 (精神病院)、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市皮肤病医院、市气象局、惠州邮政局、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市社调队)、市中小企业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分行、工商银行惠州市分行、农业银行惠州分行、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广东发展银行惠州分行、中国人保惠州分公司、人寿保险惠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市自来水总公司、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广梅汕铁路惠州火车站、省石油企业集团惠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