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选人视野,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经研究同意,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选调区人民法院公务员5名、面向广东省范围公开选调区司法局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区人民法院职位:
法官4名,财会1名。
(二)区司法局职位:
基层司法所办事员4名。
二、资格条件
(一)区人民法院职位:
1、法官职位:①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③具有公务员身份;④具有法院系统现任助理审判员以上审判职务;⑤身心健康。
2、财会职位:①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会专业;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③具有公务员身份;④具有2年以上(即2009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验和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⑤适合女性;⑥身心健康。
(二)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办事员职位:①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②广东省内在职股级以下(含股级)公务员;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④适合男性;⑤身心健康。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区委组织部通过有关媒体发布《2011年惠阳区公开选调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公务员的公告》,公布公开选调的职位、条件、程序和要求等。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经招考单位资格审查(同时符合两个职位报名资格的人员,只能选报其中一个)同意后,由招考单位发给准考证。
(三)笔试环节。除报考区人民法院财会职位和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办事员职位外,报考区人民法院法官职位的考生由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对已经生效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例拟写判决书。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按公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竞岗述评环节。
(四)竞岗述评。经资格审查或笔试筛选入围者,需进行竞岗述评。竞岗述评主要通过被测试者在会议上围绕本人思想、作风、业绩及今后打算进行公开陈述,陈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参会评委根据考生的工作思路、工作实绩、优势特长、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的情况综合按"优秀、良好、中等、一般、较差"五个档次进行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岗述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六)综合考察。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由招考单位派人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经考察不适合任职的,按综合测评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考察。
(七)体检环节。在综合考核考察情况的基础上,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八)办理调动。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空缺声明。经以上公考程序一时未物色出合适人选的职位,则暂时空缺。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惠阳区政府行政中心主楼310室(惠阳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3370149;联系邮箱:hyzzbgxb@163.com。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自荐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1)各1份;
4、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5张;
5、填写好的《2011年惠阳区公开选调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电子版。
(四)外省、市报名者可先通过发送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报名,待考试报到时再补交原件供审核。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2011年惠阳区公开选调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惠阳区委组织部
201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