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城市供水“一户一表”?
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是指每一户为一个独立计量交费的用水单元,在户外安装一套立户注册水表,由市自来水总公司抄表到户。
(二)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目的是什么?
开展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是推行阶梯式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是改善用户入户水质,提升入户水压,并实现自来水企业终端收费和服务,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三)“一户一表”改造由哪个企业负责实施?改造内容是什么?
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一户一表”改造由市自来水总公司负责实施。改造内容包括装表出户或原地更换水表、水表至用户一个引入点的给水管道安装。具体实施由市自来水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该改造工程不包含天面水池、地下水池及加压系统等二次供水设施、消防系统设施的改造、建设及维护管理;二次供水设施、消防系统设施的改造、建设及维护管理由用户或用户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四)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需要交纳什么费用?
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应承担分表水表组和总水表组的材料购置费用,用户应承担的水表组费用由市自来水总公司一次或分期随水费向用户收取。如用户需安装第二个(含第二个)以上的用户给水引入点,所需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五)“一户一表”改造的范围及时间如何?
城市供水“一户一表”的实施范围为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范围内具备改造条件的用水户。根据“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分片区推进”的实施原则,市自来水总公司计划将供水区域划分为四个片区实施改造,第一片区包括桥西、桥东、下角;第二片区为河南岸,第三片区为龙丰、江北;第四片区为惠环、陈江、潼侨、三栋、小金口。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改造。
(六)各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以及用户应如何配合“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由于“一户一表”改造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需有关职能部门、居委会、市民的大力支持,才能更好地推进。市自来水总公司会对将要改造的小区、独栋楼体进行公告,派发宣传折页与改造温馨提示。各居委会、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接到我公司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给辖区内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用水户,并向市自来水总公司如实提供住户名单、技术图纸等相关资料,协助办理施工涉及小区内破道路、绿化的临时占用等相关手续。
用水户应做好室内管道对接及其他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以配合市自来水总公司“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实施后,用户不得私自拆移立户注册水表和拆接表前管道及设施。用户确需移动立户注册水表或需另接管道的,应向市自来水总公司申报,经同意后由市自来水总公司具体实施,所需有关费用由用户承担。
(七)实施“一户一表”后还会产生分摊费用吗?如何分摊?
有公共用水设施的建筑物,在实施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工程时应当装设总立户注册水表。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工程实施后,用户对没有经过所属立户注册水表计量而从中受益的公共用水量根据用户实际用水量按比例进行分摊。
公共用水量为总立户注册水表水量减去分立户注册水表水量之和的差额部分。
具体分摊方法如下:
(八)什么情况下要安装总表?
根据《惠州市惠城中心区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实施办法》,在实施“一户一表”工程中,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须设总表,总表后安装分表:
1、有公共用水设施(水箱、水池、消防、园林绿化等)且有两种(含两种)以上用水性质或一种用水性质但须装两个(含两个)以上立户注册水表的建筑物。
2、总户数超过10户的建筑物。
3、超过五层的建筑物。
4、超过供水正常标高的建筑物。
5、自然村。
6、其它根据供水实际情况须安装总表的建筑物。
(九)“一户一表”实施后水表安装在哪里?
“一户一表”工程水表的改装采用“落地式”和“分层式”两种形式。
1、落地式:水表设于建筑物外墙边公共部位,表位设计安装应以方便抄表、维护、更换和不影响交通为原则,水表原则上要求明装,不设水表井。用户要求设置水表井的须经市自来水总公司同意并由市自来水总公司施工。水表井及其附属设施所产生的材料和工程费用由用户承担。表后水管向上延伸至用户引入管。此种形式适用于楼层为九层及九层以下的建筑物。
2、分层式:有公共立管,水表装于各层楼道公共部位。此种形式适用于楼层超过九层的建筑物。
(十)二次供水设施的完善与“一户一表”改造的关系。
为保证用户的用水安全,用户应按市自来水总公司的要求完善二次供水系统(即地下水池、天面水池及加压系统等其它配套设施)。在正常标高(以平湖门路面标高为准)情况下,五层以上的建筑物须采用天面水池或相当设施辅助供水;八层以上(含八层)的建筑物须采用天面水池与地下水池结合、或者相当设施辅助供水。地面标高高出正常标高的建筑物,其计算层数按标高情况类推。只有在用户二次供水设施完善的情况下,“一户一表”改造才能发挥最好的效果。
凡因二次供水系统不完善或残旧等因素造成水压不足、水质不良、水量分摊较大等,由用户承担。
(十一)“一户一表”改造使用的水表和管材质量如何?
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所使用的立户注册水表和给水管材、配件及附属设施须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如何实施“一户一表”?
1、凡今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供水管道工程,必须按照城市供水“一户一表”的有关规定,遵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原则,进行供水管线、表位设计和安装施工;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图设计时,必须按城市供水“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给水设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审批时,应将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内容纳入建筑施工图、市政工程施工报建审查范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工程所需经费纳入工程项目总预算,由建设单位(业主)承担。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自来水总公司应参与城市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城市供水工程符合“一户一表”的有关规定的,由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发给城市供水工程验收合格证。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城市供水工程验收合格证。未获得城市供水工程验收合格证的,市自来水总公司可不予接水。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城市供水工程施工中,从市政接水点到分立户注册水表(无分立户注册水表的以总立户注册水表为界)之间的给水管道及其附属设备、计量设备的工程施工,由市自来水总公司负责实施,工程费用由建设单位(业主)承担,具体工程费由市自来水总公司与建设单位(业主)协商确定;用户分立户注册水表(无分立户注册水表的以总立户注册水表为界)后供水管道的安装,可由建设单位(业主)自费自主选择市自来水总公司或社会上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企业施工,所使用的管材应符合相关要求;未达到本条上述要求的,市自来水总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可视为不合格,市自来水总公司可不予接水。
(十三)咨询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中心:江北七号小区体育路,2899333(24小时)
一户一表改造办:江北七号小区体育路,联系电话:2816792
桥东营业所:桥东花园前街27号,联系电话:2255261
河南岸营业所:河南岸水厂路25号,联系电话:2500442
桥西营业所:桥西水门直街26号,联系电话:2203772
江北营业所:江北七号小区体育路,联系电话:2809247
龙丰营业所:上排6区C4栋,联系电话:2274521
下角营业所:下角禾塘街,联系电话:2231502
仲恺分公司:惠环中环4路,联系电话:2603978
小金口分公司:小金口金府路,联系电话:2295819
陈江分公司:陈江金湖路118号,联系电话:3329379
潼侨分公司:潼侨富华路,联系电话:3790640
三栋分公司:三栋新兴北路50号,联系电话:2596250
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是一项惠及民生的系统工程,它的推进有赖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与支持,请您积极配合我公司的改造工作。如有需要,请您来电咨询或登录惠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网站(网址:[url=http://www.hzwater.gd.cn/]http://www.hzwater.gd.cn/[/url])查询改造工程相关信息,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