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至10日可向市中院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
记者昨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开展了首届“十佳法官”评选表彰活动。经过全市两级法院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拟确定陈晓文等10名法官为首届惠州市法院“十佳法官”候选对象,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负责任地向市中院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公示时间为8月4日至10日;受理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芳昌路33号;电话:2780131;传真:2780807;电子邮箱:zyjjjc@126.com。 (记者曾兴华 通讯员罗毅)
“十佳法官”候选对象名单
陈晓文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丁祥雄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
龚 敏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彭 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政工科负责人
卜 健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水口法庭助理审判员
林杏丁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平潭法庭庭长
刘廷辉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邓茂军 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陈泳通 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杨志伟 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