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数线划定
今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龙门县职位为95分,其他职位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龙门县职位为52.5分,其他职位为54分。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法律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龙门县为55分,其他职位为60分。
二、资格复审
根据省的文件要求,对面试对象须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下列类别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报考资格复审:
1、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
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此外,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招录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考生照片及信息,严格把关,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年龄、对象类别、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完毕后,考生本人和复审人员均应签名。
招录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复审合格者,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者,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报考人员不按照招考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取消面试资格及放弃面试人员的情况,需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5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址及联系电话:
检察系统职位:市三新南路10号市检察院6楼政治处,2827384,2827327;
法院系统职位:市江北大道41号市法院政治处,2780623;
公安系统职位:市公安局主楼2楼2号会议室,2829925;
司法系统职位:下埔路22号司法大楼6楼,2167012;
市委党校职位:惠城区鹅岭南路60号校委办公室,2381988;
市环保监测站职位:下埔横江三路4号市环保局4楼人教科,2167986,2167988;
市交通管理总站职位: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厦5楼人事教育科,2829786,2829368
市城管执法局职位:下埔大道14号华商大厦7楼会议室,2117045;
市港务局: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厦7楼办公室,2828300;
社保局职位:江北三新北路29号市劳动保障大厦6楼人事教育科,2789375;
市档案局职位:江北三新南路9号市档案局2楼办公室,2827087;
惠城区职位:龙丰上排新联路惠城区行政中心554办公室,2386554;
惠阳区职位:惠阳区淡水镇金惠大道政府大院408室惠阳区人事局,3390272;
博罗县职位:罗阳镇博惠路82号5楼博罗县人事局公务员办,6206186;
惠东县职位:惠东县人民路88号人才中心(县政府对面),8812198;
龙门县职位:龙门县政府5楼龙门人事局,7789721;
大亚湾区职位: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澳头安惠大道34号三楼),5562275,13829920266。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0年5月11日-14日(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
(二)面试地点:惠州市委党校;
(三)入围面试的考生,请根据《惠州市2010年公务员面试安排表》以及报考的职位代码,确定自己的面试时间(日期、上午或下午),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开始前45分钟到候考室报到,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及其面试考官组。逾期不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按规定应先进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定于5月7日上午8:30分在市警官培训处进行,考生应做好准备,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
面试结束后,拟录用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招考单位共同组织。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惠州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惠州市2010年公务员面试安排表;
3、面试考场示意图(市委党校);
4、关于2010年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和说明。
(请直接点击下载附件查看具体内容)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