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808903;
(二)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j@huizhou.gov.cn;
(三)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5号楼市法制局(5160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集贸市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惠州市法制局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https://city.xizi.com 2010-04-19 14:36:51 西子湖畔 作者:佚名
惠州市法制局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