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中文或新闻专业,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地域不限;
3、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应聘者在报名期限内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个人水平、业绩的材料到报名点报名(如在有关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请复印后附上)。报名时交两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时间、内容另定。
三、考录办法: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录取。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
四、有关待遇:
经考试合格录用者,先试用半年,试用期每月工资待遇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09年7月8日至7月20日(上午9时-下午5时)惠州市惠城区潼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2-3796606 徐生
传真:0752-3791188
电子邮箱:tqz@hcq.gov.cn 邮政编码:516232
惠州市惠城区潼侨镇人民政府
2009年7月8日